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实施全省统一的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1〕25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及卫生部在公立医院实施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要求,省卫生厅、省医改办、省数字办、省物价局制订的《福建省实施全省统一的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福建省实施全省统一的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案
(省卫生厅、省医改办、省数字办、省物价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
为了充分利用和发挥现代通讯及网络技术的优势,进一步推进我省公立医院预约诊疗工作,提升我省预约诊疗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务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及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09〕95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1〕1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1〕87号)和省政府专题会议〔2011〕104号纪要的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
(一)按照方便群众、方便医院的原则,借鉴北京等省(市)做法,在12320平台基础上建立全省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持续进行升级扩容,不断满足发展需要;将卫生部、工信部批准公布的全国公共卫生热线12320电话(以下简称“12320”)作为全省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统一预约电话号码;将www.fj12320.gov.cn网站作为网络预约诊疗统一的域名和网站。通过统一平台向群众提供电话、网络预约诊疗服务,实现预约诊疗服务“一号通”,方便群众预约诊疗。
(二)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统一平台、12320电话和12320网站向公众提供包括预约挂号、医学检查、健康体检、住院治疗等各种项目的预约诊疗服务。各级政府及卫生等有关部门和公立医院要充分发挥12320作为全国性公共卫生热线电话的优势,打造优质的12320健康服务品牌,在有关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与政策咨询、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应急事件、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的投诉、举报与建议、防病与保健、心理咨询、预约诊疗寻医问药和服务等方面,更好地为群众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