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升级改造全覆盖的政务网络。
高标准升级改造有线政务专网和800兆无线政务专网,提升政务网络性能;推动政务部门的互联网和移动网络统一接入;整合政务需求,构建布局合理、节能环保的政务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形成高效服务公众的集约化的政务数据中心,为政府部门提供集中的主机托管、灾备和运维服务;加快政务信息安全及应急处置相关设施的建设部署;推广能源利用率高的信息技术在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应用;积极建设城市立体的全覆盖的视频监控网络系统,以及高清视频监控网络系统,建设视频监控智能信息处理中心,形成高效的城市视频监控运作体系。
九、未来五年的行动路径
(一)完善法律法规,优化信息化发展法制环境。
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求,依法制定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法规制度,坚决贯彻执行《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等相关法规。在政府信息公开共享、电子文件管理、个人和企业信用管理、电子商务、虚拟社会管理、信息化项目外包等方面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对承担信息化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北京市重大示范工程、系统建设以及实施重大科技成果在京转化和产业化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制定和完善各类基站、无线电监管设施和通信设施共建共享政策,加强信息化行政执法力度。
(二)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信息化管理工作。
继续完善各级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决策与协调机制,完善市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决策咨询机制。强化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职责,加强对全市信息化发展的监管与绩效考核,将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和干部绩效考核。建立全市信息化跨部门、跨层次的协调机制,加快区县和政务部门信息中心管理职能的转变;整合全市信息社会的研究资源,完善北京市信息化研究支撑体系。
(三)加强标准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和产业发展。
更新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重点编制智能交通、经济运行、应急指挥、人口管理、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领域信息化应用和信息资源标准,积极推进信息安全和政务网络等管理标准的建设。制定和完善信息管道集约化建设、楼宇小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范。推动物联网、云计算、三网融合等相关标准化工作,支撑产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机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单位等机构的作用,开展信息化标准服务,推动信息化标准的试点示范应用。完善信息化标准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标准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规范网络秩序,促进互联网行业自律,加强对信息技术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四)统筹加强资金投入,引导社会投资。
加强全市信息化资金和项目的统筹力度,加快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投资,优化信息化资金结构,设立信息社会建设引导专项资金,加强资金审核与监管,提高信息化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国家鼓励产业发展的各项投融资政策,拓宽和优化投融资渠道。优先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创新和产业化倾斜。加强政府部门对绿色信息通信技术(ICT)产品及服务的采购力度,发布年度节能减排信息技术产品及解决方案推广计划。通过政府的引导,专业机构的运营和带动,建立政务部门与信息化服务提供商之间共赢发展的协调机制,通过担保补贴、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相关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参与公共服务信息化项目建设。通过发布规划、特许经营等手段,创新社会化信息化项目的投入和运营模式,引导社会投资。
(五)强化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全民信息能力。
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完善信息化高端人才服务体系和引进计划,搭建重点领域人才需求监测及紧缺专门人才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中央“千人计划”和北京“海聚工程”平台,集聚掌握前沿技术的信息化创新创业人才。推进党政机关、市级主要部门、区(县)政府设立首席信息官(CIO),鼓励和引导在重点企业设立专职首席信息官(CIO)。继续促进全民信息能力提升,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信息化知识和技能的普及活动,做好教育培训配套工作,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信息化培训,培养公务员网上工作意识及操作技能,完善政府信息化人才考核、表彰、激励、职业发展等机制;促进企业和服务机构加强信息化主管能力提升工作,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一批两化融合人才实训基地;充分利用农村数字家园、爱农驿站、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等途径,提供针对农民的全方位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利用信息化培训手段推广生产技能、信息技能与科技知识,打造一支农村信息化的专业服务队伍。
(六)推动区县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各区县间信息化的沟通交流,促进经验共享;推进区县间教育、医疗、卫生、人口、科技等数据的共享互动,鼓励区县合作开发跨区域信息化项目,制定相关机制和标准。完善京津冀信息化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快京津冀都市圈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对接,探索建立跨省区的、全方位的、统一的政务协作服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建设区域合作的公共信息交换平台,促进京津冀政务、技术咨询、商品供求、招商引资、旅游、交通等各方面政策法规信息、办事信息和动态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七)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构筑城市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