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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容园林委信访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容园林委信访工作的通知
(津容办〔2011〕266号)


市执法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容园林委信访工作,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在信访工作的职责任务,提高全系统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委和谐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意见》、《信访条例》和《天津市信访信访工作若干规定》及中央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结合我委信访工作实际,现将我委信访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对处理分管范围的信访工作负具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当前我国社会发展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大量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清信访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未雨绸缪,主动靠前化解矛盾,保持单位的安全稳定。

  二、市容园林委信访工作总体目标

  杜绝进京上访和到市委市政府门前上访,减少到市信访办、市容园林委机关重复访、集体访,控制越级上访,把苗头化解在萌芽,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市容园林委信访工作原则和机制

  (一)处理信访事项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成立委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委局级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人员另发通知)。

  (三)建立委领导接待制度。对于疑难重大信访事项,信访办根据情况报分管委领导及委主要领导,根据领导批示协调安排委领导接待处置。

  四、对几种上访情况的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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