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渝办发〔2011〕36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2010年10月市政府启动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行动迅速、克难攻坚、扎实推进,完成了453个城区菜市场的整治改造任务,实现了城区菜市场购物环境明显改观、市场面貌明显变化、市民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达到了“干净卫生、上档升级”的总体要求,提高了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质量。为鼓励先进,再创佳绩,经市政府同意,对涪陵区人民政府等49个先进单位和朱功春等64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进宜居重庆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49个)

  涪陵区人民政府

  江北区人民政府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南岸区人民政府

  渝北区人民政府

  巴南区人民政府

  长寿区人民政府

  江津区人民政府

  合川区人民政府

  永川区人民政府

  綦江县人民政府

  铜梁县人民政府

  璧山县人民政府

  武隆县人民政府

  开县人民政府

  云阳县人民政府

  市城乡建委

  市商委

  万州区商务局

  黔江区商务局

  渝中区商委

  大渡口区商委

  北碚区商委

  万盛区商务局

  南川区商务局

  双桥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潼南县商务局

  大足县商务局

  荣昌县商委

  梁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