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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通过建设城市森林18万亩、城周森林屏障160万亩、森林文化基地300余个,都市区建设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建设成为市级森林城市。
  城市建设区森林建设。主城区以历史文化与现代建筑为背景,建成多条以树种名称命名的特色街道、特色社区,建设内容包括城市组团隔离森林带、立交桥绿化、景观大道、城市公园、单位绿地及立体绿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在全面绿化建成区的同时,要根据自身特点,打造特色街道、社区,建设内容包括景观大道、城市公园、单位绿地、立体绿化及城市小片森林。规划实施城市组团隔离森林带12条,新建森林0.57万亩;立交桥9座,绿化0.09万亩;修建景观大道152条,绿化2.84万亩;新建城市公园320个,绿化8.00万亩;新增单位绿地2.50万亩;新建小片森林2.00万亩。
  城周森林屏障建设。都市区以“四山一网一恢复,多片多点多基地”为建设思路,其他地区以“一带一恢复,多点百基地”为建设思路,采用穴状整地、混交造林模式,造林160万亩,其中都市区森林屏障75万亩、其他地区森林屏障85万亩。
  森林文化建设。都市区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古树名木保护点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进一步提升人文气息和休闲功能品质。其他地区以建设生态库区为重点,发展生态旅游,重点打造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湿地公园。新建森林公园50个、农家森林公园100个、湿地公园10个、生态科普基地30个、义务植树基地40个、纪念林基地40个、古树名木保护点10000个,完善现有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
  (2)农村森林建设。
  在管护好现有4320万亩森林、保护好林木资源、搞好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和切实巩固造林成果的基础上,建设速丰林基地500万亩,改造低效林985万亩,新建农田林网30万亩、庭院绿化40万亩、生态林145万亩、经济林基地110万亩。
  速丰林基地建设。选择立地条件较好、造林地集中连片、水源充足、交通方便的商品林经营区建设速丰林基地500万亩,其中以酉阳为中心的渝东南地区造林200万亩,以丰都为中心的渝东北地区造林150万亩,以永川为中心的渝西地区造林150万亩。
  低效林改造。都市区低效林改造强调林分结构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系统的稳定性和森林的观赏性,提高森林的景观和生态防护效能;其他地区低效林改造在保障生态防护效益的基础上兼顾经济效益,提高森林的生态防护和经济效能。采取补植、更替、抚育、调整、复壮、综合改造等措施改造低效林985万亩,其中都市区69.5万亩、其他地区915.5万亩。
  绿色村镇建设。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建设“五化”森林生态镇和“四化一片”绿色村庄为目标,以都市区以外区县(自治县)的95个中心镇和3000个绿色村庄为重点,在路、河、库及农田周边建设农田林网,在街旁、房前、屋后、宅旁进行庭院绿化,在荒山荒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等开展造林绿化。造林总规模215万亩。
  (3)通道森林建设。
  绿化高速公路沿线,重点打造好“二环十射”高速公路绿化、美化和香化,配置不同的树种,形成亮丽的风景带,使其成为展示魅力重庆的重要窗口和特色生态画廊。绿化国省道及铁路沿线,创建风景宜人的流动景观线。绿化县乡村公路沿线,推动森林通道工程向纵深延伸,力争实现道路全面绿化的目标。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道、铁路两侧建设森林通道60.0万亩。
  (4)水系森林建设。
  通过在长江、乌江、嘉陵江、大宁河两岸第一层山脊以内、绕区县(自治县)城区的河道两岸以及重点水源水库库周建设景观林带或防护林带,巩固库周绿化带工程建设成果,保障三峡枢纽工程的营运安全,改善市民饮用水源质量。规划建设水系森林32万亩。
  (5)苗木基地建设。
  推进全市林木种苗生产基地化、造林良种化、质量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种苗产业化,保障森林工程种苗需求。新建生态苗圃2.2万亩,新建绿化苗圃3万亩,改建现有生态苗圃2万亩。其中,都市区新建生态苗圃7500亩,新建绿化苗圃7400亩,改建现有生态苗圃1730亩;其他地区新建生态苗圃14500亩,新建绿化苗圃22600亩,改建现有生态苗圃18270亩。
  2.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继续实施城市生态林、城市公园、城市干道绿化、拆危建绿靓点、社区公园和生态修复绿化等“五个一批”工程。继续扩大城市绿地面积,不断提高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逐步满足“市民出门500米见绿”的需求,改造完善“两江四岸”景观效果,修复“四山”生态系统,综合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十二五”期间,主城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新创建国家园林县城3个,新创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10个,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主城区达到45%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
  城市生态林建设。加大环城快速路和绕城高速路的生态景观带和防护林带建设力度,在城市组团隔离带、道路转盘、节点、立交桥开敞地、城周等区域建设城市生态林,重点推进金兴大道陡溪立交绿化等8个城市森林生态林建设。
  城市公园建设。按照城市规划,建设一批适合市民休憩、健身的城市郊野公园,推进渝中区牛滴路滨江公园等35个城市公园建设,使城市公园体系更加完善、布局更加优化,满足广大市民对公园的不同需求。
  城市干道绿化建设。对现有的城市道路绿化,要充实、完善,内扩延伸、添景提档。对新建道路要建设高标准配套绿化,增加道路绿化的纵深感,以达到道路骨架绿化效果。“十二五”期间,完成北碚区欣鑫大道绿化等62个城市干道绿化建设。
  拆危建绿亮点和社区公园建设。按照城市旧城改造和拆危建绿的总体目标,完成大坪社区公园等50个拆危建绿和社区公园建设。根据城区居民休闲活动需求,在小区内建设小公园,对旧城区原有街头绿地进行提档升级,满足“市民出门500米见绿”的需要。
  生态修复绿化建设。结合“四山”(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管制要求,对“四山”植被和植物景观进行培育,对地形条件较好、植被较丰富的区域按照城市公园的要求进行改造,增加可进入度,建立复合生态走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按照“因地制宜、修复利用”的原则实施长江、嘉陵江滨江消落带绿化建设,增强亲水性。进一步加大长江、嘉陵江滨江绿化工程建设力度,重点打造南滨路延伸段、北滨路延伸段、鱼洞滨江路和新建大桥配套园林绿化工程。全面绿化城市堡坎、护坡、立交桥、轻轨立柱,推广屋顶绿化,打造山地城市绿化特色。
  园博园建设。以承办第八届园博会为契机,在两江新区建设一个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一体的超大型生态公园,有机融合“自然、生态、环保、科技”元素。通过举办园林高层论坛、学术研讨和文化艺术交流等系列活动,促进国内外园林文化与学术思想的交流与传播,引导全社会对宜居生态环境建设的关注,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全市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和档次。
  3.绿化长江行动。
  以“绿化长江 重庆行动”为抓手,坚持生态优先,兼顾景观建设、产业发展,新造与改造并举,补植与管护并重,生态林、景观林与经济林同建的原则,以库区23个区县(自治县)长江干流及一级支流175米库岸线至第一层山脊线区域为重点,大力推进长江两岸(重庆段)绿化建设。完成380万亩建设任务,实现长江两岸绿化“全覆盖”,森林覆盖率达到65.0%,库区生态环境状况得到全面改善,实现“一江碧水,两岸青山,三林争艳,四效显现”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新局面,将三峡库区建设成为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
  库岸生态防护林建设。滨江生态防护林建设按照“宜绿则绿”的原则,与规划区区位、三峡库区森林生态旅游发展以及重庆市森林工程建设等相结合,在城镇及重点景区景点周边,按工程段、片、重要节点,打造生态防护功能、生态景观及经济效益兼顾的滨江林带,形成滨江生态景观走廊,规划建设滨江生态防护林112.0万亩,其中新造林52.0万亩、封育补造16.0万亩、低效林改造44.0万亩。推进生态经济兼用林建设,在海拔175―600米重点布局以江津区、长寿区等9个区县为中心的长江柑橘产业带和以江津、丰都等9个区县(自治县)为中心的特色水果基地,兼顾以云阳、万州、开县等三个区县为中心的生物质能源林建设和以新增退耕还林地、封育补造林地、立地条件较好的宜林荒山荒地为主要区域的食用油料林果基地建设,规划建设生态经济兼用林90.0万亩,其中新造林65.0万亩、封育补造15.0万亩、低效林改造10.0万亩。
  山脊生态防护林建设。生态防护林建设以长江干流、嘉陵江、乌江、大宁河两岸第一层山脊内为布局重点,在海拔600米以上陡、急、险坡地及部分四旁隙地,建设生态防护林95.0万亩,其中新造林45.0万亩、封育补造14.0万亩、低效林改造36.0万亩。生态经济兼用林建设以海拔600米以上立地条件较好区域为布局重点,以干果林、生物质能源林和食用油料林为建设重点,兼顾特色水果基地建设,规划建设生态经济兼用林80万亩,其中新造林55.0万亩、封育补造15.0万亩、低效林改造10.0万亩。
  4.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推进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规划,实施一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示范项目,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湿地保护,形成完善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体系。
  推进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示范项目。将重点水土保持区、城市绿色生态屏障、天然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生态严重退化区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区域划定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施抢救性保护。以三峡库区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为重点,实施三峡库区水域及生态屏障保护区、三峡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秦巴山区水源涵养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金佛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都市区“四山”生态保护区等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示范项目。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护。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在尚未得到有效保护的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域及自然遗迹地,优先建设自然保护区。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自然保护区规划调整,保持现有各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重点推进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科研、监测、宣传教育水平,提升国家级、市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促进自然保护区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探索自然生态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在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开展生态补偿政策示范。推进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生态移民等示范工程。到2015年,新建或晋升6个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10%以上,所有国家级和60%的市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达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重庆生物多样性保护策略与行动计划》,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在具有重要生态价值和代表性的生物多样性典型区域开展长期监测。建立保护区、保护小区和保护点,加强濒危特有物种及关键生态系统的就地(迁地)保护和恢复。开展生态移民示范工程和生态脆弱区生计替代示范工程,减轻对秦巴山区、武陵山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过度利用和生态压力,防止原住民因生计问题对原生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控制,建立外来入侵生物的数据库信息系统和预警应急防治系统。
  加强湿地保护。开展湿地资源调查,根据湿地的生态功能及保护价值,分类实施保护,建设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自然保护小区和湿地公园,开展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重点推进大宁河、梅溪河、澎溪河、龙河等河流湿地保护工程,小南海、长寿湖等湖泊、水库湿地保护工程,城口九重山、开县雪宝山、武隆白马山、丰都南天湖等中山、亚高山喀斯特湿地保护工程。推进三峡库区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消落区重点区域、区段逐步实施整治和湿地生态恢复,建立小江流域云阳段和开县段消落区人工湿地生态保护区,加强城市湿地保护与建设。
  5.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加强水土流失源头预防,推进重点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水土流失长期性监测。2015年前,累计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00平方公里。
  加强水土流失的预防。严格贯彻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大力保护现有集中、连片的林草植被和各项治理成果,进一步提高林草植被覆盖率。加强对交通、工矿企业、水利水电工程等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生产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实行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禁在25°以上的陡坡地开荒,坚决制止和查处滥垦乱伐以及开矿、采石、修路、水利水电工程等资源开发和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新的人为水土流失。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实施水土保持沿城、沿库、沿江、沿路“四沿”战略,以现有坡耕地和荒山荒坡为重点治理对象,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坡改梯、水保林、经果林建设为重点措施,实行坡面治理与溪沟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与保土耕作措施相结合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坡耕地改造,推动退耕还林的实施,25°以上的坡耕地全部实行退耕还林。结合森林工程建设,在荒山荒坡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经济果木林,并对疏幼林地实行生态修复。强化坡面水系配套建设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坡面蓄水工程(沟渠、池、凼)和便民工程(人行便道)。
  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依托现有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加强对典型区域的林地面积、林相结构变化的动态监测,加强重点区域人为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动态变化以及水土保持效益等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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