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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抓住“三大创建”,率先突破,同时依据各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容量、资源禀赋、功能定位等差异,因地制宜,分区域合理确定“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明确各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任务。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强化政府在环境保护领域的主导作用,明确职责,落实目标和任务,通过机制创新,促进企业履行环境责任,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协力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生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突出环境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安全得到全面保障,主城区创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探索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新道路,基本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框架体系,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实现西部领先,为我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2.具体目标。
  到2015年,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生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一批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全市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0.8%,森林覆盖率达到4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累计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00平方公里,矿产资源开发生态恢复率达到30%,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
  ――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39.5万吨、5.1万吨以内,在2010年的基础上分别减少7.2%和8.8%;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6.6万吨、35.6万吨以内,在2010年的基础上分别减少7.1%和6.9%。
  ――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13千克/万元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06千克/万元内,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6.12千克/万元内,万元工业增加值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1.96千克/万元范围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长江、嘉陵江、乌江水质在上游来水保证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水质标准的前提下,主要控制断面总体达到Ⅱ类标准,次级河流监测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95%。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酸雨频率控制在45%以内。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保持在54分贝以内,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保持在66分贝以内。辐射水平保持在正常水平。
  ――环境安全得到全面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实现基本完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农村生活污水处置率达到25%,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70%。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8%,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含转运)率达到85%,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率达到30%,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85%以上,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率达到80%,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

专栏1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约束性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10年现状

2015年目标

增减情况

1

森林覆盖率(%)

37

45

+8

2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吨)

42.6*

39.5

-7.2%

3

氨氮排放量(万吨)

5.6*

5.1

-8.8%

4

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

60.9*

56.6

-7.1%

5

氮氧化物排放量(万吨)

38.2*

35.6

-6.9%

6

长江、嘉陵江、乌江水质※

总体Ⅱ类

总体Ⅱ类

维持

7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维持

8

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85

85

维持

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均浓度(毫克/立方米)

0.048、0.102、0.039

达到国家

二级标准

9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83

90

+7

1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94

98

+4


  备注:※为现行评价标准,*为污染源普查数据。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主动预防体系,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1.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加快构建生态屏障体系。以大巴山、大娄山、武陵山、七曜山等山地绿化、森林城镇及城镇间的隔离绿带、农村森林为主体,以长江、嘉陵江、乌江等河流水系和交通道路两侧绿带建设为生态廊道相连接,构成点、带、面的网络状生态屏障体系。
  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将生态功能区划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产业布局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全市主体功能区划,引导经济社会发展合理布局。推进实施《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重庆市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规划》,按秦巴山地常绿阔叶―落叶林生态区,三峡库区(腹地)平行岭谷低山―丘陵生态区,渝东南、湘西及黔鄂山地常绿阔叶林生态区,渝中―西丘陵―低山生态区,都市区人工调控生态区等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定位、保护要求进行保护和建设。
  完善生态功能区保护机制。建立严格的征(占)用林地准入制度,禁止盗伐、滥伐、毁坏林木、非法占用林地、毁坏绿地和擅自移植、砍伐、转让古树名木等行为,落实绿化林业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体系、智能化林火监测预警体系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加强对林地的保护。提高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探索建立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等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建立生态建设与修复长效投入机制。加快森林、草地、湿地、城市生态等生态定位监测站(点)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监测、评估。

专栏2 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

依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以及生态环境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分为5个一级生态区,9个二级生态区,14个三级生态区:

一级生态区:秦巴山地常绿阔叶―落叶林生态区,三峡库区(腹地)平行岭谷低山―丘陵生态区,渝东南、湘西及黔鄂山地常绿阔叶林生态区,渝中―西丘陵―低山生态区,都市区人工调控生态区。

二级生态区:大巴山常绿―落叶阔叶林生态亚区,三峡水库水体保护生态亚区,梁平―垫江农业生态亚区,方斗山―七曜山常绿阔叶林生态亚区,渝东南岩溶石山林草生态亚区,长寿―涪陵低山丘陵农林生态亚区,渝西南常绿阔叶林生态亚区,渝西丘陵农业生态亚区,都市区城市生态调控亚区。

三级生态区:大巴山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巫山―奉节水体保护―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三峡库区(腹地)水体保护―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梁平―垫江营养物质保持生态功能区,方斗山―七曜山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黔江―彭水石漠化敏感区,酉阳―秀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长寿―涪陵水体保护―营养物质保持生态功能区,南川―万盛常绿阔叶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江津―綦江低山丘陵水文调蓄生态功能区,永川―璧山水土保持―营养物质保持生态功能区,渝西方山丘陵营养物质保持―水体保护生态功能区,都市核心生态恢复生态功能区,都市外围生态调控生态功能区。

14个三级生态功能区范围、主导生态功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是:

大巴山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包括城口、巫溪;主导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气候调节和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建设山地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突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的重点。

巫山―奉节水体保护―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包括奉节、巫山;主导生态功能为保护三峡水库水体,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农村面源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的污染防治,提高植被覆盖度,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开展地质灾害、石漠化和三峡水库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三峡库区(腹地)水体保护―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包括丰都、忠县、万州、云阳、开县;主导生态功能为三峡水库水体保护,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开展生态屏障建设、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地质灾害和干旱洪涝灾害防治。

梁平―垫江营养物质保持生态功能区。包括梁平、垫江;主导生态功能为营养物质保持,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和明月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生态绿化建设,提升植被覆盖率、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水土保持能力,加强农村面源、企业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防治水环境污染。

方斗山―七曜山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包括石柱、武隆;主导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文调蓄,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建立植被结构优化的中低山森林生态系统,强化水文调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

黔江―彭水石漠化敏感区。包括黔江、彭水;主导生态功能为石漠化预防,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水文调蓄与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侵蚀劣地的植被恢复与重建,突出水土保持建设和石漠化防治。

酉阳―秀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包括酉阳、秀山;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文调蓄,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植被恢复,突出水土保持,增加森林覆盖率,强化水文调蓄功能。

长寿―涪陵水体保护―营养物质保持生态功能区。包括涪陵、长寿;主导生态功能为水土保持,辅助功能为农业营养物质保持、水体保护、水源涵养和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建立植被结构优化的低山丘陵森林生态系统,强化水源涵养和水文调蓄功能。

南川―万盛常绿阔叶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包括南川、万盛;主导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主导方向是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

江津―綦江低山丘陵水文调蓄生态功能区。包括江津、綦江;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文调蓄和水源涵养,辅助功能为生态恢复与重建、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为加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

永川―璧山水土保持―营养物质保持生态功能区。包括永川、璧山;主导生态功能为水土保持和水体保护,辅助功能为农业营养物质保持、次级河流及矿山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防止土地生产力因水资源短缺、土壤侵蚀与环境污染等而退化,突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农村面源污染和矿山污染治理。

渝西方山丘陵营养物质保持―水体保护生态功能区。包括合川、潼南、铜梁、大足、双桥和荣昌;主导生态功能是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农业生态功能的维持与提高,辅助功能为水土流失预防与监督、面源污染、矿山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为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预防水土流失,开展农村面源防治,开展矿山废弃物的清理、生态重建与复垦;加强大中型水库的保护和建设。

都市核心生态恢复生态功能区。包括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主导生态功能为生态恢复,辅助功能为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控制,城市生态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生态恢复、污染防治和环境美化。

都市外围生态调控生态功能区。包括北碚、渝北和巴南;主导生态功能为生态屏障建设,辅助功能为水源水体保护,营养物质保持、水源涵养和都市园林美化,建立都市区的生态屏障带;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突出饮用水源和长江、嘉陵江的水体保护及次级河流的污染治理,开展沿岸工业、生活污染废水的截流与处理,实施河道清淤与流域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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