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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云自治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云自治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紫府办发〔2009〕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市驻紫单位:

  《紫云自治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三月五日

  紫云自治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

  根据贵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商发[2009]19号)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安府办发[2009]16号)文件精神,为认真搞好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是拉动内需、扩大农村消费、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积极性、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引导企业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惠农措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扩大内需、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以政府加强指导、企业承办实施、城乡网点销售、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农民受益为基本方法,建立部门分工协作、分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简便、各方监督实施的工作机制,努力扩大农村消费,建立完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家电下乡工作起止时间和主要内容

  (一)起止时间: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从2009年2月1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止,按照政策规定,农民在该期间内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以申报补贴时提供的销售发票载明的时间为准),可以申领补贴。

  (二)补贴产品:为彩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和手机。具体生产厂家和型号以贵州省招标公布的销售企业带有产品标识卡的产品为准(可登录贵州省商务厅电子政务网站查询)。今后,国家和省的政策如有扩大增加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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