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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民委等部门黑龙江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二)发展目标。

  1.到2015年,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基本实现“一消除、二达到、三提升”,即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体达到当地平均或以上水平,1/2以上的人口较少民族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或以上水平;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大幅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大幅提升。

  2.到2015年,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基本实现“五通十有”,即通油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信息、通沼气(清洁能源);有安全饮用水、有卫生厕所、有安居房、有稳定解决温饱的基本农田(草场、经济林地、养殖水面)、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农家书屋、有体育健身场所、有活动中心、有农家超市。

  3.到2015年,在国家扶持和省、市、县、乡的共同努力下,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综合经济实力得到明显增强,经济总收入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经济结构日渐合理,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生态环境良好,资源循环利用,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人口较少民族乡村整体受教育程度、医疗条件明显改善,民族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完全解决现有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达到小康社会水平,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全面巩固和发展。

  (三)基本原则。

  1.综合开发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项目建设必须走综合治理、开发致富的路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同时,要统筹兼顾,搞好生态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使人口较少民族村的基础条件、经济结构、社会发育程度得到全面发展。同时,从实际出发,集中资金,优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难点问题,在产业开发上实行多业并举、一业突破的方式。

  2.整体推进与重点扶持相结合。按照发展思路,主要着眼于贫困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以村为单位,整体推进,在此基础上,针对贫困户的特殊情况,因户制宜,因人施策,用特惠政策和方法扶持其尽快解决温饱问题。

  3.群众参与与政府指导相结合。从项目的选择到项目的实施管理各个环节,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发动和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并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项目建设、市场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布局等方面为人口较少民族乡村搞好指导和服务。

  4.国家扶持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在坚持用好国家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努力把党和国家的扶持投入作为调动生产积极性、带动经济发展的外在动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激发各族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多渠道、多层次筹措建设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改善提高人口较少民族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农田基本设施,强化水利工程;完善村屯配套设施,改善居住条件,改善村屯环境;完善安全饮水设施,着力建立民族乡村人畜饮水、供电、有线电视、程控电话、商服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教育、卫生、养老、计生、文化等社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新增人口较少民族村内道路、排水沟渠设施、人畜饮水安全设施和民居改造工程建设,解决排水不畅、村屯内涝等问题,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繁荣民族经济。

  1.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一是在土地肥沃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发展绿色万亩大豆基地和万亩芸豆种植。二是调整种植业结构,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种植比例,逐步建立合理的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三是推进农机体制创新,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以国家实施补贴更新政策为契机,继续增加大型农机具,加大农机具更新和耕作新技术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提高农机化效率。

  2.发挥传统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养殖业。加强网箱养鱼基地建设,推进鱼类养殖向名优化和特色化方向发展,打造赫哲族地区黑龙江省名特优鱼养殖品牌;鄂温克族、柯尔克孜族发展奶牛、肉牛养殖;鄂伦春族发展木耳种植,打造十八站木耳种植基地;俄罗斯族扩大养猪规模,建设边疆村无害化养猪、杂交野猪基地;达斡尔族、锡伯族在大力发展传统农业的同时,加大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力度。

  3.发挥民族优势,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旅游业。一是加快旅游景点的开发建设。赫哲族利用依黑龙江、乌苏里江居住的优势,大力发展界江游,打造街津口国家级森林公园、八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区;鄂伦春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利用各自优势建设生态观光、民俗风情、休闲度假和农家采摘相结合的旅游景区。二是健全旅游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兴办旅游企业,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三是强化旅游市场营销、积极开发传统民族特色的工艺品、纪念品,繁荣旅游购物市场。大力发展赫哲族鱼皮工艺品、鱼骨工艺品和鄂伦春族桦皮工艺品、山产品,使旅游业逐步发展成为人口较少民族的支柱产业。

  4.发挥地缘优势,大力促进个体和民营企业发展。鼓励引导人口较少民族群众大力发展个体和民营企业,围绕本地大豆、木耳、肉牛、生猪、蔬菜、水产品、山产品等农副产品进行精深加工,建立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小的企业,使人口较少民族乡村逐渐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

  (三)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民族素质。

  1.加快发展教育事业。继续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逐步增加对人口较少民族乡中心校及村小学的投入,增加赫哲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双语教学,增设远程教学设备,加强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和手段。

  2.加快发展卫生医疗事业。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乡村卫生院(所、站)增添相应的医疗设备,加强村级卫生室建设,达到初级医疗保健水平。加强医护人员培训,为提高人口较少民族群众的身体素质创造更好的环境。

  3.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事业。依托各种机构,如研究会、博物馆、文工团、文化站等,对人口较少民族语言、传统音乐、舞蹈、民间文学、体育、民俗、饮食、服饰、居室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挖掘和整理,创作一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优秀文艺节目和体育项目,培养一批具有一定素质的文化、体育骨干人才,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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