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在规模较大的产业集群,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品检测中心、产业信息中心、人才培训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技术、人才、信息等资源共享。支持和引导产业集群有条件的企业自建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中心,逐步嫁接改造成集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快生产性服务业特别是现代物流业发展,为产业集群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服务。
(三)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1.指导思想
统筹规划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突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前瞻性、系统性、开放性、战略性,面向石家庄市工业发展的战略需求和国内外科学技术前沿,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大力推进自主创新,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突出抓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2.主要任务
(1)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引导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明确技术中心建设和发展思路,制定并实施技术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完善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技术创新机制。推进优势企业创造和完善国内先进、国际水平的试验、检测和信息化等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环境与条件,支撑企业在自主创新重点领域实现局部突破。到2015年,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平均超过3%,重点行业前5强企业基本具备超前3-5年的产品和技术开发能力。
(2)加强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在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领域,加大产业技术尤其是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力度,努力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大幅度提高我市重点工业行业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业技术升级,提高我市工业整体实力与竞争力。“十二五”期间,每年组织开发产业关键或共性技术3-5项,实施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技术创新项目50项,省级新产品100项,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主导产品。
(3)推动产业集群创新升级。以产业集群(工业园区)为着力点,加快研究开发、生产转换与市场开拓一体化进程。积极推进行业、区域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技术创新服务支撑作用,推动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之间、龙头企业与配套中小企业之间在研发、生产、市场、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战略联盟,提升技术创新的层次和水平,增强产业集群创新能力。到2015年,16个工业聚集区全部建成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创新服务平台,28个特色产业园都建有技术服务中心,逐步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网络化的产业集群技术创新支撑体系。
(四)知名品牌创建工程
1.指导思想
坚持走以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创建道路,着力营造规范品牌发展的市场环境,着力创造促进知名品牌成长的社会环境,着力完善品牌培育的政策环境,努力培育发展一批在国内乃至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知名产品品牌、优秀企业品牌和特色集群品牌,塑造石家庄工业发展新形象。
2.主要任务
(1)培育一批知名产品品牌。重点在服装、医药、食品及其他轻工都消费品产业领域,鼓励华药、石药、常山、君乐宝等行业优势企业,瞄准市场需求变化趋势,适应市场,创造需求,加强新产品开发和市场宣传推介,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品牌。同时加大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竞争秩序,营造良好的产品品牌发展环境。“十二五”期间,在医药、服装、食品等优势轻工产业领域,至少新增50个全国知名产品品牌。
(2)培育一批优秀企业品牌。重点在制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纺织服装、食品制造等优势制造领域,鼓励优势企业塑造先进的企业文化,培养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形成独特经营理念,努力打造优秀企业品牌。鼓励企业利用品牌优势,实施跨行业经营、跨区域购并,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十二五”期间,至少培育20个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上有影响力的优秀企业品牌。
(3)培育一批特色集群品牌。依托28个特色产业园,加强产业集群创新能力培养,完善配套服务和基础设施,加强规范管理和诚信建设,提高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培育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产业集群品牌。“十二五”期间,至少培育10个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特色集群品牌。
(五)优势企业塑造工程
1.指导思想
制订相关政策力促优势企业加快发展,对优势企业技改项目、科技创新项目所需资金予以重点支持,坚持政策、资金、服务、供应四个优先。集中土地、资金等有限资源向重点产业和优势企业集中,扶持大集团、大公司和产业聚集区的骨干核心企业加快发展,促进优势企业增收。优势企业要通过项目建设扩大产业规模,通过创新能力建设提升持续创新能力,通过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发展高端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主要任务
(1)培育发展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重点在医药、化工、装备、电子信息、纺织服装、食品等优势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国家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充分发挥其在重点行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十二五”期间,争取10家企业列入国家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扶持发展一批民营科技企业。依托特色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重点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实施“小巨人”计划,着力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在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信息化改造及企业研发中心乃至重点实验室建设上给予重点支持。优先支持重点民营科技企业申报省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和省高新技术产品。“十二五”期间,争取每年扶持10家民营科技企业获得省乃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壮大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巨人”,引导石家庄工业转型升级。
(六)发展环境优化工程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推进“效能革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审批事项最少、环节最简、费用最低、办结最快、服务最优,创建全省投资环境标杆。
2.主要任务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凡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对确有法律依据但取消后能够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发展的,要予以取消;对非行政许可事项按照上述原则予以规范。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凡县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具备实施条件的,予以下放;对确有法律依据但下放后能够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发展的,要予以下放;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必须由市级审批的事项,以及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的核准外,其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以及对企业设立的前置审批等全部下放;对正定新区及省级工业聚集区、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内的项目审批全部下放。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全面实施审批流程再造工程,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办结”,加大对“窗口”授权力度,除特殊情况须经政府批准外,所有审批事项要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并实施并联审批,坚决杜绝部门间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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