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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11〕130号)


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1年度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1年度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顺利完成县政府年初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发挥目标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客观公正地评价县政府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政府部门序列: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科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民宗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县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县交委、县市政园林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商委、县文体广新局、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委、县审计局、县安监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局、县信访办、县扶贫办、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物流园区管委会、县供销联社、县残联、县档案局(馆)、县金融办、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旅游局、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二)上管部门及企业序列: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质监局、县气象局、人行秀山支行、县银监办、工行秀山支行、农行秀山支行、农发行秀山支行、农商行秀山支行、邮政银行秀山支行、重庆银行秀山支行、人保秀山分公司、寿险秀山分公司、县邮政局、电信秀山分公司、移动秀山分公司、联通秀山分公司、秀山烟草分公司、盐业秀山分公司、中石油秀山经营部、秀山供电公司。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目标:年初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县级各部门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内容。

  (二)共性目标:县委、县政府交办工作完成情况;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政务调研信息完成情况;保守工作秘密情况。

  三、评分标准

  目标管理单位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其中:工作目标计80分;县委、县政府交办工作计10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完成情况计5分;政务调研信息计3分;保守工作秘密情况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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