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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组织开展重庆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十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组织开展重庆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十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11〕129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秀山自治县组织开展重庆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十进”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秀山自治县组织开展重庆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十进”活动实施方案

  2011年是重庆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下简称“创森”)攻坚年和关键年,为了确保创森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全市整体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通过国家验收,力争明年上半年承办“第九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根据重庆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十进”活动的通知》(渝创森办〔2011〕11号)精神,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此次活动以创建“森林之城、绿色之都、幸福家园”为主题,以改善城乡生态面貌、创建宜居环境为目标,大力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动手,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按照“城乡一体,林水相依,生态和谐”的理念,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提高市民生态保护意识,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推动城乡绿化一体化发展,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2012年1月为强力推进阶段;2012年2月~6月为持续开展阶段;2012年6月以后为巩固提高阶段。

  三、活动内容及工作任务

  (一)活动内容。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采用标语、广告、专栏、宣传画、宣传单、提示语、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组织开展重庆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窗口、进景区(林区)、进家庭的“十进”宣传活动。

  (二)工作任务。县级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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