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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4. 强化科普管理。建立健全科普事业发展监测评估、计划项目管理、科普基地认定、科普统计、评价考核等机制。

  5. 加大科普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组织和个人资助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普投入体系。各级政府要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科普经费投入,确保科普机构重大科普活动支出需要。

  6. 扩大科普活动场所。新建和改造综合性科普场馆,扶持和扩展专题性、行业性科普场馆和企业科普基地,着力打造3D素质科技馆,培育5个国家级特色科普基地。到2015年,全省新建各类科普场馆100个,认定国家和省两级科普基地50个。被认定的国家和省级科普基地每年免费向公众开放60天以上。

  7. 拓展科普传播平台。发展多种形式的科技传播网络,将科学知识的传播融入经济活动和社会民生的方方面面。建立健全功能齐全的科普传播平台,争取在湖南广播电视台设立科学频道,推出1-2个广播电视科普精品和亮点栏目;在湖南日报、红网开辟科普专栏;培育2-5个全国一流科普期刊;各大影院向观众播放科普宣传片、科普动漫和数字电影。

  8. 繁荣科普创作。创作30部优秀科普影视、动漫作品和多媒体作品,其中2-3部在青少年中有广泛影响,开发具有知识性、趣味性的科普网络游戏,创作20本优秀科普图书。到“十二五”末,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5%。

  三、重点任务

  1. 加强科普能力建设。

  加强科普基地建设。重点建好用好湖南省科技馆、湖南地质博物馆等大型科普基地,加快市级科技馆建设步伐,逐步建设、改造和提升一批专业博物馆、科普观光园、专业科普展厅、科技活动中心、技术监督重点实验室和企业科普场馆等各具特色的科普场馆。加强城镇社区及农村基层科普网络建设,拓展现有学校、县级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少年宫等社会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建设县乡两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社区文化中心),重点建设一批以体验、观察为主的科普教育基地。利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科普项目,重点支持科研机构、大学开展面向社会的科普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行业各部门和地方优势,根据自身特点和科普资源,把工业、信息、农业、林业、医药卫生、气象、计生、地震、环保、水利、能源、文物、国防教育、知识产权等工作与科普工作有机结合,建设不同功能的行业科普基地,引导科普场馆从简单展出标本向揭示自然发展规律等主题展示的功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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