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扶持发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
(一)探索合适的组织模式。目前我市已有的组织类型有公司型、乡村合作社及协会型、基层组织型、农户互助型等,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本地发展的组织模式。要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宣传等途径,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要积极鼓励、扶持龙头企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进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领域,形成一批从事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队伍。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县区要结合农业部下发的《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农业部公告第1571号),制订适合本地实施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细则,逐步规范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的组建和运行行为。要对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的组建、撤销、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用药规范、机械配置和使用保管、效果保障等进行规范管理。要探索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的认定标准和考核办法,制订各类病虫害防治效果认定标准和损失赔偿办法,探索建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效果、药害等鉴定以及防治效果纠纷仲裁机制,及时解决专业化统防统治中出现的问题。
(三)创新专业化服务模式。要在公益性服务、阶段性承包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探索创新专业化服务模式。根据农业部“整建制、全承包、签合同、补组织”的要求,逐步向农作物生长全程承包的模式过渡,建立整村、整乡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实现整乡联防联控。在统防统治服务区域内,逐步实现病虫害统一防治,农事统一管理,通过服务创新,努力实现农民、机手和服务组织共赢。
(四)强化人员培训。要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专业防治人员尤其是专业防治组织带头人的培训工作,切实抓好防治技术、施药操作、政策法规、管理知识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工作,力争每年对专业防治人员培训1-2次,达到基本掌握主要病虫的识别,了解农药使用知识,熟练掌握机械使用保养,逐步建成一支业务精、素质高、反应快、成效好的专业化防治队伍。
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将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作为新时期“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并抓好落实。要成立专业化统防统治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要兼任领导小组组长,统筹管理,协调农业、财政、工商、民政、金融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的组建和扶持工作;农业行政分管领导要兼任实施小组组长,要结合农业部《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制订切实可行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细则和发展规划。要在支持环节上,突出扶持发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在防治模式上,突出发展全程承包服务;在区域布局上,突出重点作物、关键区域和重大病虫害;在推进方式上,突出整乡整村整建制示范带动。确保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实施。各县区农业行政部门负责本地专业化防治组织运行管理,具体包括专业化防治组织作业情况的检查、评估、考核、争议处理等工作;要建立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防效考核评估体系,组建防效考评专家组,科学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及时对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县区植保部门负责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工作开展及监管,包括对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备案及技术指导、工作情况跟踪服务等。备案内容包括:注册登记证正本及其复印件、经营服务发展规划、组织章程、管理制度、服务合同、机防队员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要随时掌握各类专业化防治组织的工作动态,将工作情况分季度、半年、年终,以书面总结形式向省、市植保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