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广泛开展扶残助学活动。全面落实各项优惠助学政策,完善贫困残疾学生救助体系,提高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标准,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认真实施彩票公益金、交通银行等各类扶残助学项目,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
3.推进特教事业全面发展。健全特教事业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开办特殊教育机构,推进以义务教育为基础、职业教育为重点、学前教育和高中及以上教育为延伸的残疾人教育均衡发展。
(四)努力完善就业政策,全面促进和谐就业
1.加强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体系建设。贯彻《
残疾人就业条例》、《
甘肃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兰州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建立健全以分散按比例就业为主体、集中就业、自主择业与创业为基础,公开就业与庇护性就业结合的就业政策体系。建立残疾人就业行政执法机制,依法促进残疾人就业。
2.加大残疾人就业力度。制定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安置残疾人单位税收优惠、残疾人个体就业扶持、政府优先采购集中使用残疾人用人单位的产品或服务等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的政策措施,督促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逐步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安排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500名。各级政府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非公益性岗位、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优先租赁场所等措施实施残疾人就业援助,落实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2000名;依托农村扶贫开发和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扶持农村残疾人开展种养业、家庭服务业和其他增收项目,实现农村残疾人稳定从业1万名;同时通过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引导、支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3.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层次,着力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强化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训,稳步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建设市、县区级残疾人培训基地9个,培养稳定的兼职培训师30名,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完善残疾人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制定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和评比奖励机制。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培养优秀残疾人才参加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4.加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按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规范》要求,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发挥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市及县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