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642”土地储备供应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发〔2011〕137号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1年8月12日召开的兰州市“642”土地储备供应工程实施动员大会精神,《兰州市“642”土地储备供应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兰州市“642”土地储备供应工程实施方案
一、背景
兰州市土地储备投资中心作为我市城市建设的主要的融资平台和实施单位,承担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资金筹措及偿还债务等重要任务。同时负责根据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以及城市产业与用地结构调整的需要,对城区存量土地和规划区内新征土地的收购储备,并通过前期工作对土地进行开发经营,达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我市土地储备整理工作健康发展,实现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更多地筹集城市建设资金。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储备工作,盘活存量土地,及时快捷地保障全市经济建设用地,提高项目征地率、供地率,保证市政府确定的土地出让收益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为中心,统一组织,通过“征收、熟化、储备、出让”运行机制,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土地资产,及时保障项目用地,以经营土地促进经营城市,加快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步伐。
(二)工作原则
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促进城市经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城市功能的原则;
2.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3.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4.市区统筹、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科学调控的原则。
三、实施内容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为保障全市实现“十二五”经济发展目标而实施的储备土地供应工程。“642”中“6”是指全市主城区启动六大版块,即青石版块、大滩版块、新城版块、西行版块、南山版块、和平版块;“4”是指分布在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区及榆中县和平镇的41个项目;“2”是指实现土地纯收益达到200亿元。本工程为一期实施工程,实施期限自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底,共计41个项目,土地总面积约46256.8亩,可出让总面积约30282.9亩。本工程实施期内可出让面积约17982.849亩,预计总收入3505960万元,纯收益1311204.75万元。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底,涉及33个项目,可出让面积6420.949亩,预计总收入1333890万元,纯收益604690.75万元。其中:大滩版块1个项目,可出让面积500亩,预计总收入175000万元,纯收益15000万元;新城版块7个项目,可出让面积647.348亩,预计总收入359320.2万元,纯收益206297万元;西行版块1个项目,可出让面积700亩,预计总收入70000万元,纯收益49000万元;南山版块4个项目,可出让面积292.61亩,预计总收入69072万元(含预供应保证金47322万元),纯收益54637.7万元;和平板块2个项目,可出让面积2700亩,预计总收入211000万元,纯收益89000万元;市区零星地块18个项目,可出让面积1580.991亩,预计总收入449497.8万元(含预供应保证金143275.9万元),纯收益190756.05万元。2012年3月底至年底,涉及8个项目,可出让面积11561.9亩,预计总收入2172070万元,纯收益706514万元。其中:青石版块2个项目,可出让面积3000亩,预计总收入900000万元,纯收益361649万元;大滩版块1个项目,可出让面积2000亩,预计总收入700000万元,纯收益60000万元;新城版块1个项目,可出让面积94亩,预计总收入51700万元;西行版块1个项目,可出让面积1000亩,预计总收入100000万元,纯收益70000万元;南山版块1个项目,可出让面积4679亩,预计总收入140370万元,纯收益87310万元;和平板块2个项目,可出让面积5000亩,预计总收入280000万元,纯收益127555万元。工程项目将根据全市建设用地指标和资金状况,有重点地报批和开展征用集体土地和收购部分国有存量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方式供应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划拨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