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调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1〕296号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调控工作的领导,确保完成房地产市场调控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调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俞敬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敬国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大可 市房产局局长
徐希望 市物价局局长
成 员:杨学栋 市房产局副局长
石铭军 市物价局副局长
谢立宏 市国土局副局长
张 毅 市建设局副局长
高亚萍 市统计局副局长
康亚鑫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刘 蓉 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副队长
李 猛 市地税局征收分局副局长
郭新斌 永登县政府副县长
瞿开业 皋兰县政府副县长
蔡泽雄 榆中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调控的政策,研究制定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调控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的政策性问题,组织督查落实各项调控工作任务,确保实现我市2011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超过9 %的目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房产局局长刘大可任办公室主任,市房产局副局长杨学栋、市物价局副局长石铭军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市房产局:加强房地产管理,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做好商品房建议备案价格上网审定和网签工作。指导监督“一房一价”落实,组织开展对商品房开发企业的有关检查工作。市物价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会同市房产局做好申报企业的约谈工作,对商品房备案建议价格进行审定,确定最高价格,销售均价和一房一价,组织开展对明码标价落实情况(一房一价)的检查。市国土局:对商品房楼盘土地供应情况或来源给予认定或界定,对有关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确认,对其土地成本进行分析或评估。市建设局:加强建筑成本管理,对商品房楼盘的土建安装(装修)成本进行评估或认定,必要时进行分析和界定。市统计局:关注房地产价格走势,及时分析确定商品房价格与消费价格指数(CPI)的关系,提出调控商品房价格具体措施。市政府法制办:认真研究和解读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调控政策,对商品房价格备案和网签中提出的有关政策问题进行研究和答复,对实行调控前后形成的商品房价格差异进行解读或应对。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指导和帮助兰州市新建商品房价格目标控制工作,综合分析并提出控制商品房价格的建议,对商品房价格备案工作进行监督。市地税局:及时认定和提供对商品房楼盘的缴税情况,必要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利润控制提出意见和对楼盘进行税务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