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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的通知

  17.积极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习、生活和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体育局、团省委、省妇联)

  (三)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8.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

  19.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学习。鼓励普通高中开发有特色的学校课程,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指导。(省教育厅、省人口委、团省委)

  20.加快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省教育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

  21.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22.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特色优势产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人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

  23.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力度。(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24.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体系、课程设置、培养模式的衔接沟通,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25.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实践性教学,使教学内容与产业升级换代相衔接,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人才需求相衔接。深化培养方式改革,建立健全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职业教育弹性学制,推进学分制改革,推行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人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

  26.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和盘活现有资源,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做大做强一批职业教育学校。(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政府法制办、省社科院)

  27.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以财政专项为依托,集中力量在全省建设10个省级示范性、综合型、开放式实训基地,建设80个满足教学实践需要的校内专业实习实训场(室),基本建立起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地方经济发展要求的实训基地网络;集中力量建成8-10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学校、30所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60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和80所省级重点中职学校。积极组织实施国家示范性高职学校建设计划二期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牧厅)

  28.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二期项目,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的制度,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加强与天津等职业教育发达地区联系,进一步拓展“对口支援”渠道,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牧厅、团省委)

  29.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甘肃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调动行业企业举办、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联)

  30.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参与职业学校专业和课程建设。鼓励企业、行业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联)

  31.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加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投入,依托职业学校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大力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支持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依托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建设一批“农村培训学习中心”。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牧厅、省扶贫办)

  32.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33.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34.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等有关规定。(省人社厅、省教育厅)

  35.制定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办法。(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

  36.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实行优秀中职生免试就读高等职业学校制度。(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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