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逐步解决村民组通自来水问题。全市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7处,解决14.14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力争到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建立良性运行与管护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继续实施大江大河及主要支流治理
进一步加强太子河、浑江干流治理及北沙河等主要支流治理工程,完善县城防洪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太子河、浑江干流防洪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完善城市河道治理,加大城市山洪沟治理力度,重点治理城市山洪沟9条;进一步加快北沙河、细河、富尔江、南太子河等14条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步伐,按规划完成全市河道清障任务。太子河城市段(除部分段落)溪湖桥以下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溪湖桥以上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城市山洪沟防洪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以上,太子河水洞温泉旅游度假区段、细河南芬段、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段、北沙河新城区段等重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县城防洪能力标准达到50年一遇;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10年或20年一遇。完成重点河道新修加固堤防300公里。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到2015年,完成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沈溪新城供水续建工程、本溪水洞温泉旅游度假区供水工程等9项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城市供水能力;加快桓仁满族自治县夹道子水库及8座小型水库建设。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八)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
以东北黑土区、水库上游及易灾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大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力度,改善水土生态环境。到2015年,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万亩,完成治理小流域68条;加快以太子河、浑江、北沙河、细河干流为重点的河道生态建设,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完成河道生态工程治理面积6.4万亩。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九)加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