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用共同理想和城市精神凝聚振兴力量。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中国近代史特别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抓好形势政策教育,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快沈阳全面振兴的信念和信心。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针对干部群众思想实际和社会热点问题,划清是非界限,统一思想认识。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发挥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作用,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加强国防教育。制定实施《沈阳市公益广告管理办法》,拓展社会宣传阵地。深入挖掘城市人文底蕴,培育和弘扬新时期“沈阳精神”,在全市凝聚起强大精神力量。
5.坚持用公民道德建设引领社会风尚。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全民修身行动”为载体,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力解决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突出问题,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学习雷锋、郭明义、潘作良等活动,进一步健全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学习机制,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暨“感动沈阳人物”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落实《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实施纲要》,加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在窗口服务行业开展优质文明诚信服务竞赛,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弘扬科学精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积极健康的社会心态。
6.坚持用文明创建成果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围绕“文明沈阳”建设目标任务,编制《沈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划》,加强创建活动领导体系和工作系统建设,举全市之力,深入推进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确保沈阳在2014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广泛开展“迎全运、爱家乡、建沈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推进全运知识普及、文明市民培育、社会服务提升等系列文明行动,形成“人人都是东道主,我为全运作贡献”的社会共识和自觉行动,充分展示文明沈阳新形象。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颁布《沈阳市志愿服务条例》,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城市人口总数的8%以上。推进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设。深入开展城乡共建,推广农村道德信贷,大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7.推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实施文艺精品战略,扶持重大现实题材特别是沈阳本地题材原创作品,抓好“九一八事变”、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沈阳工人铸造第一枚国徽等题材电影以及重点电视剧、舞台剧、广播剧、音乐、长篇小说、动漫等作品创作生产。到2015年,创作生产一批代表沈阳文化形象、达到国家一流水准的文艺精品,力争有3至5部作品获得“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华表奖等国家级奖项。提升沈阳出版社在全国的知名度,推动《芒种》、《诗潮》办成全国名刊,促进沈阳书画院成为国家一流画院。完善重点文艺作品审读和文艺宣传阅评制度,加强文艺作品创作引导,强化文艺评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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