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郭巷街道姜家社区(原姜家村10组)1.1733公顷,其中耕地1.086公顷;
(四十七)郭巷社区国泰社区(原六丰村3组)0.7082公顷,其中耕地0.7055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 面积(公顷)
| 土地补偿费标准
| 安置补助费标准
|
耕 地
| 16.1867
| 36万元/公顷
| 2.6万元/人
|
园 地
| 8.0612
| 36万元/公顷
| 2.6万元/人
|
其他农用地
| 26.9630
| 36万元/公顷
| 2.6万元/人
|
建设用地
| 46.2327
| 36万元/公顷
| /
|
未利用水域
| 4.0391
| 18万元/公顷
| /
|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三)青苗补偿标准。
1.一年生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补,一年两季作物以上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0%计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