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市政管网改造,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更新改造漏损严重的老旧供水管网,降低管网漏失率。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广应用新型环保化学排水管材,科学制定城市排涝标准,增强城市排水能力,消除内涝隐患。加快改造老化供气管网和设施,清理违章占压,确保燃气使用安全。加快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实现节能降耗。在新城区鼓励或试点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实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集中管理、统一维护。提升城市饮用水水质,加快水厂处理工艺升级和供水管网建设,统一规划建设区域二次供水设施,抓好分质供水试点;强化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监测平台,完善供水行业应急体系,保障饮用水安全。
4.实施城市道路提升工程,缓解城市拥堵。加强城市道路交通体系规划、设计,优化道路功能,加快城市快速路、环路、主干路和综合交通枢纽设施建设,完善道路骨架;增建一批次干路、支路,畅通道路微循环;优化道路断面,治理建筑立面,提升道路景观。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租用体系,加快非机动车出行系统建设,鼓励绿色出行方式。加强城市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加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实施统一规划、设计、审批、施工和验收备案。新、改、扩建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
5.加速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切实提高供热质量。推进热电联产,加快集中热源厂建设,继续实施拆小并大,用优势热源淘汰落后小热源。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编制供热计量改革规划,科学选定供热计量技术路线,加快实行按用热量收费,实施供暖费“暗补变明补”,推进供热市场化。抓好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设施建设,供热计量设施建设费用,实行开发建设单位出资、银行专户监管、供热企业使用、供热主管部门监督的供热计量资金管理制度。抓好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改造任务。采取争取中央财政奖一块、地方财政配一块、供热企业投一块、产权单位拿一块、受益居民出一块、市场运作集一块的办法,多渠道筹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以产权单位为主体,全面按国家要求进行节能改造。开展供热群众满意度评价。
6.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竞赛活动,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以创建园林城市为载体,严格实施城市“绿线”制度,优化城市绿地结构布局,完善绿地类型,形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资源节约的城市绿地系统。建设以城市沿江、海、河、湖、渠、湿地、河滩地和新建设的人工河(湖)等为体系的绿色景观风光带,营造优美的水系环境。规范城市建筑色调、户外广告和公共标识,整治临街建筑立面,美化城市空间。综合治理城区、城乡结合部、施工现场、集贸市场、铁路和公路沿线环境,净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性和景观性照明,推广使用节能高效照明新产品、新技术,提升城市亮化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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