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林木种苗发展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1〕6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林木种苗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林木种苗是林业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是加快现代林业建设,促进全省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精神,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林木种苗发展,加快林木良种化进程,确保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的理念,以推动全省现代林木种苗建设为目标,以基地建设为依托,以建立健全良种选育、生产供应体系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保障供应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产学研结合为先导,以执法监管为保障,加大择优扶强力度,着力构建完善的林木种苗事业发展新体系,为全省林业可持续发展做好基础保障工作。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实行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突出良种壮苗的原则;坚持科技兴种,加快良种化进程的原则;坚持基地建设与行业能力建设并进的原则。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育苗面积稳定在30万亩,年产苗量达到25亿株以上。种子储备能力达到年均用种量的20%,主要造林树种的基地供种率达到90%以上,一级苗出圃率达到90%,优良品种转化率达到95%,良种使用率达到66%以上,林木良种贡献率达到35%以上。良种选育和基地建设水平显著提升,种质资源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形成完备的管理与协调、执法与质监、指导与服务体系,使良种生产、储藏、繁育、使用的各个环节有机结合,互为依托,把我省打造成东北林木种苗集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