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辽市政发〔201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活跃农村流通、拉动农村需求、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0〕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和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开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目标和任务。加快推进供销社所属企业的改制工作,尽快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利用3到5年时间,在全市发展、规范和改造日用消费品、农资、农副产品、再生资源龙头企业4个,新建农资配送中心1个,改扩建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1个,新建水果配送中心1个,日用消费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网点发展到700个,实现村村有店;由县(市)区供销社自办、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50个,再生资源连锁经营网点发展到400个,发展水果超市直营店10个,村级综合服务站发展到40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发展到30个。覆盖全市90%的乡镇和较大规模的行政村,年营销额要达到10亿元以上,成为促进全市农业发展和农村流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二、大力推进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一)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的主渠道作用,按照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示范要求,整合现有农资经营网络资源,建设农资商品配送中心和连锁网络,发展连锁和集约化经营。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的仓储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配送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