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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永政发〔201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0]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全市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作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供销合作社在几十年的发展中,积累了一支有活力、敢创新、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职工队伍,拥有健全的经营网络和服务体系,在全市农村工作和城乡流通中大有作为。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植根农村、贴近农民、助力农业、组织体系完整、经营服务网络健全等优势,对于活跃农村市场,完善商品流通体系,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坚持以“服务‘三农’、助农增收”为宗旨,围绕“科学发展、社农共兴”目标,全面实施“服务立社、项目强社、网络兴社、开放办社”发展战略,夯实供销合作社发展基础,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三)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培育各类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20家,超亿元的龙头企业10家;建设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各类交易市场30个,实现交易额32亿元;经营网点达到5500多个,年购销总额达到150亿元;新发展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150个,入社农户达到8万户,销售收入突破8亿元;发展各类专业协会80个,会员达到8000人;兴办综合服务社500个;建设市级“网上供销社”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及11个县区电子商务信息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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