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办〔2011〕9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公安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
目 录
一、“十一五”消防工作回顾和当前形势
二、“十二五”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二)全面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着力增强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三)全面实施科技兴消战略,着力提高消防工作科技含量
(四)全面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着力优化公共消防安全环境
(五)全面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四、重点工程
(一)社会消防安全评估体系工程
(二)社会消防安全基础工程
(三)消防技术装备建设工程
(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程
(五)消防文化建设工程
五、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经费保障
(三)强化监督检查
(四)强化工作问责
一、“十一五”消防工作回顾和当前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健全。颁布实施《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下称《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初步形成,消防联合执法机制初步建立。二是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改善。县级以上城市全部编制消防工作规划,新增消防站136个、专职消防队189支、消防车754辆、消防器材18万件(套),建立社区、农村消防管理组织5817个、消防警务室4689个。三是公共消防安全环境持续优化。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办,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一畅两会”(社会各单位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单位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活动和建筑消防设施、高层地下建筑、“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和消防监督执法服务,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全省共发生火灾30523起,死亡801人,受伤616人,直接财产损失5.65亿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与“十五”时期相比分别下降57.1%、36.7%和65.6%,损失数上升2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现火灾“零死亡”。四是消防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忠实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总要求,大力推进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三基”工程及消防铁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战勤保障和勤务实战化建设,队伍正规化水平和实战能力有效提升。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接警出动20多万起,疏散抢救被困人员18万多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38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