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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七) 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
  加强各个县(市)服务站、乡镇服务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紧紧抓住计生服务机构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被列入公共卫生网络重点改善范围的机遇,把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预算内投资,重点加强县级服务站、乡镇服务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添置、更新与技术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器械设备,全面推进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创建计划生育示范服务站(所),发挥典型和带动作用,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成为计划生育服务优质资源,实现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覆盖。健全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县级机构原则上不少于25人,合理配置医、护、技人员,乡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所原则上要求不少于7人,普通乡级服务所原则上不少于4人,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达到80%以上。“十二五”期末,每个县级计生服务机构配有2名以上的高级职称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乡镇中心计生服务所有2名以上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至少1名执业医生,普通乡镇服务所有1名以上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加强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场所建设,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1800平方米。全面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大力推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在11个县级以上服务站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效推动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切实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
  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数字人口”的要求,全面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实施人口宏观管理和决策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把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成为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服务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础性平台。结合我市实际,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设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和配合省计生委建立省级数据中心。在现有基础上,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率、完整率,从信息每月变更提升到信息实时变更,提高信息采集、信息整合水平,保障数据质量,同时对信息资源深度挖掘,通过对信息的分析、复用,推进在人口计生工作的深化应用,以此为基础配合省计生委建立人口发展决策支持系统。二是建设人口业务综合服务系统。以全员人口信息为基础,实现常住人口信息、流动人口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奖励扶助信息等的网上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促进各应用系统的一体化建设和应用。三是建设数字化服务站所。建好福州市全员人口信息库、流动人口信息库,保障数据的一致性,在此基础上,力争县级和乡镇中心服务站(所)管理与服务数字化,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四是建设流动人口信息移动应用系统。推进并有力配合全省流动人口工作“一盘棋”,全面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常住地和流入地协同管理。五是电子政务建设。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要建成公众网站,实现网上办事、提升网上办公能力,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

四、“十二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 切实加强领导,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提供政治保证
  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从坚持“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围绕“富民强市、和谐宜居”的发展定位,持续推进“三个加快”,进一步壮大经济总量、增强综合实力,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龙头带动辐射作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确立人口发展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地位,切实做到责任、措施、投入、督查“四个到位”。通过各类检查、督察,召开各种会议进行总结分析,部署计生工作。统筹人口规划、人口政策及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等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对出生、婚姻、死亡、流动、户籍、就业、教育、医疗、税收、社会保障等人口管理制度的统一协调,建立健全人口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和人口计生工作的综合治理机制,争创国家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落实福州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意见》,推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在全市全面展开。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度。把领导干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任免、奖惩的重要内容。加大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力度,建立责任追溯制度和备案制度,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核,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按照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鼓励创新、简便易行的原则,不断完善评估办法,促进计生工作“争优创新”的新局面。
  (二) 加大事业保障力度,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和机制。
  强化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重大人口问题的战略研究,重视研究人口因素对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深刻影响,把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政府各部门配合推进计生齐抓共管,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均衡发展、为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条件。
  完善人口发展宏观监测与调控体系。加快人口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涵盖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指标的综合指标体系,监测人口发展动态,完善信息搜集和分析工作,为人口宏观调控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以人口发展规划为载体,健全人口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衔接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政府公共政策、公共资源,更加注重以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引导和调节生育、迁移流动等人口行为,充分发挥人口发展规划在人口宏观调控中的基础性导向作用。构建以人口发展规划为龙头、各项事业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围绕人口发展规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人口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的机制,建立规划实施跟踪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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