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处理好人口与发展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注重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性,在解决人口问题的过程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家庭福利。
--坚持依法管理。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体系,坚持按照法定政策和法定程序办事,加强行政执法检查,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
--坚持统筹协调。综合运用人口与经济发展政策,统筹城乡与地区之间的发展,解决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注意把握人口各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形成目标一致、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人口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坚持规划先行。坚持人口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人口发展规划要先行一步,为产业布局、资源开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财政分配提供基础支撑。
--坚持创新发展。坚持人口工作的创新发展。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创新新形势下人口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解决人口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 发展目标
1. 控制人口数量
(1)、“十二五”期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以内,自然增长率不超过7‰,期末全市总人口控制在726万人以内。
(2)、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0%以上。
2. 提高人口素质
(1)、人均预期寿命超过76岁;
(2)、“十二五”末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3)、“十二五”末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
(4)、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1年。
3. 调整人口结构
(1)、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正常值范围,二孩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2)、针对老龄化发展的趋势,积极配合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4. 优化人口分布
(1)、合理引导人口迁移,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流动。
(2)、积极推进福州中心城区(指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的优化开发建设,力争在三到五年内,使农村人口稳步有序地向镇区集中,小城镇居民基本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十二五”预测结果汇总表(2011年起不含平潭县)
| 单位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户籍人口
| 万人
| 634.24
| 618.84
| 625.89
| 633.03
| 640.24
| 647.53
|
常住人口
| 万人
| 712
| 685
| 694
| 704
| 715
| 726
|
人口出生率
| ‰
| 11.51
| 11.55
| 11.6
| 11.64
| 11.68
| 11.72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5.9
| 5.91
| 5.91
| 5.92
| 5.93
| 5.94
|
出生政策符合率
| %
| 90以上
|
婴儿死亡率
| ‰
| 3.97
| 3.41
| 2.93
| 2.52
| 2.17
| 1.86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4
| 74.4
| 74.8
| 75.2
| 75.6
| 76
|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28以下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 110以下
|
流动人口
| 人
| 1095982
| 1150510
| 1206640
| 1264417
| 1323891
| 1385110
|
城镇化水平
| %
| 60
| 61.5
| 63
| 64.5
| 66
| 67.5
|
三、“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
(一) 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