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创先工作取得新成效。“十一五”期间,被授予“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有:鼓楼区、仓山区、马尾区、罗源县、闽侯县;被授予“福建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的有:连江县、闽清县、长乐市、福清市;全市“国优”、“省优”覆盖率达91.67%。
  (二)面临的挑战
  发展目标挑战巨大。福州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围绕“富民强市、和谐宜居”发展定位,并力争在2013-2014年,比全国提前6-7年,比全省提前2-3年左右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提出2015年GDP比2010年翻一番,人均GDP率先赶超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的目标。
  人口总量规模持续扩大。福州跟全省一样,上一次人口出生高峰出现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按照代际间隔推算,目前已进入新一轮出生高峰期(见图1.2)。与上一次出生高峰不同的是,本次出生高峰不是育龄妇女的高生育率所致,而主要是源于庞大的育龄妇女规模(见图1.3)。据推算,全市育龄妇女的峰值人数接近200万,从计划生育统计报表来看,2010年末全市育龄妇女人数已达到1860507人,已接近峰值。此外,“十一五”期间,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计生政策之间仍有较大的差距,加之工作不到位和管理手段弱化,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总体稳定,但少数地方略有下降。
  图1.2 户籍人数1979-2008年增长率变化图(略)
  图1.3 育龄妇女人数2000-2009年变化趋势图(略)
  老龄化形势严峻。一方面,“十一五”期间我市老龄人口比重逐年上升,2010年我市60岁老年人口有86.01万,占人口总数的12.09%,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8.21%,高于省平均水平0.32个百分点。另一方面,2000年以来,人口出生率趋于稳定,少年负担系数逐年下降。虽然近期表现为社会总负担系数减少,但从远期来看,我市的年龄结构趋于紧张。相对于新生儿人口的缓慢增长,人口老龄化则以更快的速度进行,中间年龄段(15-64岁)处于巅峰期,那么,年龄结构随着时间推移而变化,四个规划期后,现阶段的少年(0-15岁之间)将要承担起更沉重的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故现阶段应加强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
  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 “十一五”期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较高。“十二五”期间,如果不实行更为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的目标将难以实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难度加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流动人口的规模大体上呈持续增长的态势。流动人口呈现家庭化、年轻化、长期化的趋势,对各种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和维权更加强烈。从统计数据显示,流入我市的育龄妇女的生育总数逐年增长,因而从整体上影响我市的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作为中心城市,我市是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之一,人口的大量流动,给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带来不少困难和问题。由于一些流出地与流入地互通信息存在漏洞,区域合作机制不健全、信息化管理手段滞后,对流动人口育妇的管理和服务不到位、出生漏报比较严重,流动人口管理经费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机制不健全,流出人口“双查”失管、漏管甚至超生的现象较为突出。目前,我市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占政策外生育总量的60%左右,严重影响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还是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近几年,由于群众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存在差距,普生二孩呼声高,导致计划外生育控制不尽如人意,一些地方还出现一男户超生反弹等现象;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偏高,打击“两非”案件突破不够;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够到位,高收入人群征收工作难度大。虽然我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地对各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措施进行整合,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影响力,但是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还是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而且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和政府普惠政策与计生优惠政策的衔接工作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所以,全市各级在继续认真落实“五大工程”和“十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还要坚持不断地积极探索,着力创新,完善有利于女孩生存和成长的优先、优惠政策。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探索建立人口计生优先优惠政策和社会普惠政策有机融合的保障机制。
  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一是基层队伍薄弱,乡镇(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变动频繁,村(居)工作人员不稳定,业务骨干缺乏,队伍整体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一些地方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抓人口计生工作迫于种种压力被动抓,缺乏应有的抓人口计生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责任指标硬化,工作手段软化,基层工作方法方式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路和工作需要,存在畏难情绪、缺乏工作创造性。

二、“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最为丰富、社会抚养比最低、人口流动最为活跃的有利时机全面加强人口工作,完善人口政策体系和调控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和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推动社会性别平等,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实施“积极、健康、保障、和谐”人口老龄化战略。坚持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完善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围绕“富民强市、和谐宜居”的发展定位,持续推进“三个加快”,进一步壮大经济总量、增强综合实力,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龙头带动辐射作用。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