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二、“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二五”期间,福州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建设与福州市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实施“民生优先”发展战略为契机,以构建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核心,以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为重点,努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为福州市经济社会建设健康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总体目标

  --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参与社会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构建有福州特色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完善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体系,依法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

  --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残疾人事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二)指导原则

  “十二五”时期,福州市残疾人事业工作将坚持以残疾人为本,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坚持开拓创新、先行先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切实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福州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三、“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城乡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政策措施:

  1、将残疾人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与需求的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生活救助等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2、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应纳入低保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在分配保障性住房和发放住房补贴时按相应政策给予优先。

  3、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制定、完善各类困难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优惠政策。对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给予政府补贴。对各类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不低于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的25%;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开设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商业保险险种。

  4、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合)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政策,逐步实现重度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最低档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贴,其他贫困非重度残疾人由政府补贴50%以上的目标。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加大对低保和重度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力度,建立贫困残疾人专项康复救助制度。为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将重度精神病患者门诊药物治疗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病种范围。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