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榕政综〔2011〕2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福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为加快推进具有福州特色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福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一、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福州市残疾人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较大成就。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榕委〔2009〕31号),对我市残疾人工作作出战略部署。全市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通过助残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共有7381名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21808名残疾人被列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象;为市区残疾人办理公交“残优卡”,市财政补贴残疾人购买代步车500多辆,解决了残疾人出行问题;有65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享受到“居家托养服务”;为45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全市免费发放残疾人各类用品用具66种2156件;全市发放助学金321.2万元,助学2040人,为孤独症、智力、脑瘫残疾儿童500多人次提供每年1万元救助,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97.86%;6220名残疾人得到就业培训机会,6万多人实现就业;建立残疾人扶贫开发基地10个,安置残疾人300多人,扶持1000多名贫困残疾人;投入资金3000万元左右,为2027户无房或极度危房户残疾人改善了居住条件;全市建设20所福乐家园,智障、精神残疾人士的托养服务有了较为健全的基础设施。
2010年9月19至25日,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在福州市成功举办,全市积极配合特奥会组委会,切实做好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积善助残·情暖海西”福州市爱心捐助活动,筹集善款712万元;以特奥会为契机,以创建“无障碍全国示范城市”为目标,有力推进城无障碍设施建设,全市二环以内道路75条,其中设置无障碍设施的道路48条,单项总长度169公里,占道路总长度比例为76.69%。完成铜盘路等30条人行道,市区38条道路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并且在仓山区新区16条道路的人行道增设无障碍设施。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全市残疾人运动会等相继成功举办,“平等、参与、共享”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残疾人融入社会的环境进一步优化。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但是,全市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体现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措施还不够完善;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存在不少困难;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今后五年是福州市牢牢把握海西建设重大机遇,更好地发挥省会中心城市龙头作用,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富民强市、和谐宜居进程,率先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全面小康社会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