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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通知

  6.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工作能力建设,完善水土保持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工作。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开发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2012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平方公里。
  7.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充分利用冬春修水利的好时机,抓紧做好水利工程的检查、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明年安全度汛。进一步完善2012年度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切实加强各级各部门的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和抢险救援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各防汛特征水位调整和相关重要水利防洪调度方案修订,继续做好全市重要水文站点的基岩标建设和数据校测。在原有防汛视频系统的基础上,建设和完善县至乡镇(街道)和重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远程会商系统,争取实现“会商系统到乡、视频到村”。
  8.扎实做好水利普查工作。按照上级对水利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台账建设和数据获取等各项工作,确保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保质按时完成。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代新农村和当前农业生产“两区”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要深入基层、加强研究,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明确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加强科学规划。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规划,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的原则,准确定位农田水利发展目标,合理确定农村水利工程布局。
  3.加大资金投入。各地要积极拓宽水利建设投融资渠道,增加水利建设投入,建立健全全市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要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切实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足额定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建立过程公开、民主管理、群众监督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劳务投入监管机制,调动群众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要落实和完善水资源、滩涂资源、灌溉水源有偿使用制度。要加强对水利投入的绩效评价,确保水利投入切实发挥效益。
  4.完善建管体系。要按照“民主决策、和谐建设、自主管理、良性运行、持续发展”的原则,切实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认真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管,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强项目稽查、审计和验收。
  5.加大创新力度。严格执行建设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质量保证体系。积极探索试行以县(市、区)为单元组建项目法人,对中小型水利工程实行相对集中的建设管理新机制,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要建立完善河道、圩区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完善农村饮水工程长效运行机制,推进圩区、灌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

  附件:嘉兴市2011-201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嘉兴市2011-201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表(一)

项目

★计划投资

★完成土石方

河道综合整治

护岸

圩区整治

加高加固

圩堤

合计

中央

乡镇

其他

中小河

流治理

河道清淤

河道绿化

新建

改建

生态型

单位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方

条数

长度

(公里)

长度    (公里)

长度  (公里)

面积 (公顷)

公里

公里

公里

万亩

公里

万方

全市

合计

100000

11678

18776

2941

35543

22478

8584

2530

4

41.7

840

382

176

130.5

 

155.5

21.6

207

54.72

南湖区

5268

924

557

806

1901

1080

 

250

 

 

100

42

17

13

 

 

0.35

 

 

秀洲区

10538

1319

2160

2135

3177

1547

200

330

 

 

150

60

36

0.5

 

10.5

3.08

30

10

嘉善县

27300

4000

8100

 

8940

3876

2384

450

 

 

120

70

14

23

 

10

7.04

140

28

平湖市

12300

1518

1015

 

2080

1687

6000

250

1

14.1

150

80

40

22

 

 

3

18

16

海盐县

11994

1232

1400

 

7892

1470

0

400

1

13.5

100

30

9

1

 

 

4.5

 

 

海宁市

12300

 

3000

 

4500

4800

0

300

1

5.1

90

30

18

5

 

 

2

15

 

桐乡市

20300

2685

2544

 

7053

8018

0

550

1

9

130

70

42

66

 

135

1.66

4

0.72

备注:表格中打★号指标为冬春修计划,新增供水受益人口指标为2011年度指标,其余数据为2011-2012水利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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