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1〕1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浙江省2011~201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意见》(浙水农〔2011〕45号),加快推进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增强防灾减灾综合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1~201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嘉委〔2011〕5号),以提高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改善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为主线,围绕平安水利、民生水利、资源水利、生态水利和科技水利五个目标,扎扎实实推进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二、主要任务
2011-2012年全市筹集水利建设资金11.7亿元,今冬明春全市农田水利计划投资10亿元,完成土石方2530万方。重点完成以下几方面建设任务:
1.抓紧流域防洪工程建设。争取开工建设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和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全面完成南排平湖塘延伸拓浚应急工程,红旗塘、北排通道河道配套工程建设。推进杭嘉湖南排工程排涝闸、泵站和河道等现有水利设施的安全鉴定和大修工作。
2.扎实开展圩区整治工作。根据《杭嘉湖圩区整治规划》,2012全市续建和新开工建设圩区21.63万亩,其中:南湖区0.35万亩,秀洲区3.08万亩,嘉善县7.04万亩,平湖市3万亩,海盐县4.5万亩,海宁市2万亩,桐乡市1.66万亩;继续推进王凝典型圩区建设,2012年计划完成投资1亿元。
3.全力推进河道整治工程。继续加大实施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盘活区域水系,提高地方小流域防洪排涝能力。2012年,计划实施海宁市黄山港、平湖市卫国河、海盐县里洪塘大麻泾段、桐乡市濮院港湘庄港段等中小河流治理4条,治理长度41.7公里,投资1.15亿元;着力推进全市农村河道整治,完善编制各县(市、区)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规划,持续实施县级以上万里清水河道和省级生态示范河道建设;全面开展以乡镇为单位的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实施全市“三清两绿”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2012年全市计划完成河道清淤840公里,绿化河道382公里,绿化面积176公顷。
4.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改善提高工程,加快供水老管网更新改造,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标准,2012年计划投资1.07亿元,解决和改善提高22.9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对已建工程加快组织竣工验收,落实配套设施,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继续推进实施东片嘉善、平湖太浦河取水工程,开工建设嘉善县太浦河取水二期工程,完成投资5000万元,全面完成平湖太浦河取水工程及港区延伸段一期工程。
5.逐步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全面实施以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省级财政以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以及地方圩区、灌区改造、“百万亩喷微灌工程”等为重点的农村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以管道输水、喷灌、微喷等新型高效节水技术的应用与推广,改善和提高农田生产条件。今冬明春计划完成新增旱涝保收面积15.73万亩,改造中低产田6.5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2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0.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8万亩,渠道衬砌560公里,新增恢复蓄水能力845万立方米。2011~2012水利年度新建灌溉机埠319座、排涝机站143座,泵站改造2804千瓦时,铺设地下暗管199公里,建设标准农田6.1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