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王江泾镇小城市培育试点财政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四)健全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建立以均等化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的小城市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一是建立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本目标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为小城市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核心;二是健全作为辅助性质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以解决一些难以纳入均等化范围的特殊事项;三是探索设立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项目,通过对既有专项转移支付的清理,选择部分可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归并为既有特定政策目标又可由试点镇统筹安排的过渡性项目。转移支付的管理要坚持分散与统一相结合原则,转移支付的决策要科学、民主、公开。通过建立以奖代补考核体系,提高对试点镇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扩大试点镇可统筹财力规模。
  (五)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建立小城市培育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分级筹措机制,确保稳定的转移支付资金来源。自2011年起三年内,试点镇小城市培育地方配套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和秀洲区财政按1:1比例分级承担,共同筹措。市、区财政可在核定的配套资金总体规模内通过整合、归并各类专项资金及新增财力预算安排等方式,多渠道积极筹措落实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筹措方案由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区财政配套资金筹措方案由秀洲区财政局负责制定,报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区政府批准执行。地方配套建设资金用于试点镇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功能区、技术创新和人才集聚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规划编制及体制机制创新等项目补助。试点镇应加强规划编制工作,于每年初将当年项目实施计划及财政支出预算计划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六)增强财政杠杆效应。一是加大服务业税费支持力度。自2011年起,对在试点镇新办的大型商贸企业,自营业当年度起三年内,其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补;对在试点镇新办的金融保险企业,自营业当年度起三年内,营业税地方留成50%部分返补。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按照现行体制分级承担。二是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小城市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通过投资补助、贴息补助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逐步推行小城市公用设施有偿使用改革,对有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合理确定服务价格,实行有偿使用。路、桥等公益性设施可鼓励通过拍卖冠名权、广告特许经营等形式,吸引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缓解资金要素瓶颈制约。三是建立科学的产业扶持政策。根据小城市功能定位,突出重点和特色,有针对性地制定扶持内容和导向目录,促进特色产业集聚,发挥企业集群效应,为小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七)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一是健全试点镇财政预算体系,进一步明确财政收支和监督管理职能。试点镇凭借公共资源取得的所有政府性收入全额纳入综合预算管理;试点镇所有政府性资金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由财政所提出预算草案,按程序报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执行。二是逐步推进试点镇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国库直接支付和政府采购比重。三是加强试点镇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四是强化试点镇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审批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止扩权后镇级财政发生失控现象。五是稳妥推行试点镇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试点镇专项支出预算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三农”等支出。六是建立健全评价体系。财政部门要建立小城市培育财政动态评价机制,通过科学的评价体系,对试点镇财政综合发展情况进行考评,并与转移支付规模挂钩。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