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闽农综明传[2011]231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机)局(总站)、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以下简称“两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1〕30号)精神,现就做好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以来,我省农机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进展情况较好,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元旦、春节将至,农村人员流动性大,拖拉机运输繁忙,是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切实抓好年终岁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监管,保障安全生产
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结合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加强检查督查,紧紧盯住农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环节、隐患和问题较多的拖拉机等重点农机具、事故多发频发的区域,集中开展节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超速、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强化监管手段和措施,严厉打击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等重要制度,确保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全省农机安全生产。
三、依法行政,落实工作措施
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证照的核发工作。要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考试程序和内容;把好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检验关,严格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检验,把好拖拉机登记入户关,严格按公告目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的要求,严禁不符合型号,不符合技术参数,超标准、超范围的农业机械登记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