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服务业引资情况。(20分)
(1)引进外资服务业项目(住宅开发类房地产除外)实到资金数额,完成额最大的地区得满分,其他地区按其比例得分。(5分)
(2)引进嘉兴市外内资注册资本500万以上服务业企业项目(住宅开发类房地产除外)实到注册资金数额,完成额最大的地区得满分,其他地区按其比例得分。(5分)
(3)新增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最多的地区得满分,其他地区按其比例得分。(4分)
(4)引进重大服务业项目(住宅开发类房地产除外),引进注册资本0.5~1亿元人民币项目的每个得0.5分,1亿元以上至1.5亿元人民币项目的每个得1分,1.5亿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的每个得1.5分。外资按当年平均汇率折算,最高不超过6分。(6分)
4.服务业财政扶持情况。(5分)
(1)当年兑现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最多地区得满分,其他地区按其比例得分。(3分)
(2)当年争取到省级以上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最多的地区得满分,其他地区按比例得分。(2分)
5.服务业品牌建设情况。(5分)
(1)获得国家、省、市级服务业品牌称号的,每个分别得1分、0.5 分和0.2分。
(2)新增五星、四星、三星级酒店,每个分别得1分、0.5分和0.2分;新增5A、4A、3A级旅游景点,每个分别得1分、0.5分和0.2分。
(3)新增五星、四星、三星级商品交易市场,每个分别得1分、0.5分和0.2分;新增5A、4A、3A、2A级物流企业,每个分别得1分、0.5分、0.2分和0.1分。
(4)新增5钻(星)、4钻(星)、3钻(星)餐饮企业,每个分别得1分、0.5分和0.2分。
(5)入选嘉兴市上年度服务业十强(佳)企业的,每个得0.1分。
最高不超过5分。
6.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情况。(8分)
新增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区的每个得3分,新增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的每个得1分,最高不超过8分(8分)
7.服务业调研工作情况。(3分)
(1)服务业发展调研课题完成情况,数量最多的地区得满分,其他地区按其比例得分。(1分)
(2)服务业政策出台情况,数量最多的地区得满分,其他地区按其比例得分。(1分)
(3)出台服务业发展有关规划,数量最多的地区得满分,其他地区按其比例得分。(1分)
8.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4分)
由市三产办会同市统计局对各地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综合打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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