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郑政〔2011〕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郑州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
为促进我市消防事业的全面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
《消防法》)和《
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豫政办〔2010〕142号)等法律、法规,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设想,制定我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的奋斗目标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消防事业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消防监管模式创新发展,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不断提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得到完善,保持火灾形势平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升依法防控火灾水平
(一)落实消防责任制。以
《消防法》为主线,深入贯彻《
河南省消防条例》、《
郑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推进消防地方立法和依法治火进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消防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对乡镇、街道等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细化。持续推动消防工作纳入综合目标、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工作例会、联审联批、文明创建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党政同责机制。对各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对城市消防安全状况、火灾隐患及其危害进行评估,推动政府落实消防安全领导和管理责任。
(二)强化部门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监督指导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做好火灾预防工作,规范消防执法行为,严格队伍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各级住房保障、安监、质监、工商、文化、教育、民政、卫生、体育等部门,依照
《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