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喀什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运行情况通报
(喀署办发[2011]14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局、邮储银行:
2011年,我区新农保续保扩面工作运行平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顺利启动实施,覆盖全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现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新农保总体情况
(一)参保续保:截止2011年11月中旬,已参保1400413人,其中:60岁以上享受待遇235134人,16-59岁1165279人(其中新扩面参保49240人)。参保率达93.58%,续保率达86.42%。
(二)基金筹集:截止2011年9月30日,新农保基金累计结余32376万元,其中当年结余13704万元。当年新农保基金收入27732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5687万元,各项政府补贴收入22028万元(基础性养老金中央补贴15054万元、县市补贴1565万元;个人缴费省级补贴5085万元、县市补贴174万元。)
(三)待遇发放:截止2011年10月31日,累计发放养老金14028万元,发放率达100%。其中,养老待遇支出14009万元,个人帐户支出19万元。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总体情况
目前,60岁以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首发任务已经完成,城乡居民参保信息采集确认、登记造册、整理归档等工作正全面展开。截止2011年10月31日,已确认应参保152034人,实际参保61632人,参保率为41%。累计征缴保险费609万元,有10190名60岁以上城镇居民按月领取到养老金,已发放金额387万元。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明确目标任务
年初地区下发的《2010年新农保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了工作目标,即:“2010年已参保人员续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在2010年85%的覆盖面基础上,扩面达到95%”和工作原则,即:“巩固成果、稳步发展”,各县市按照地区提出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自治区召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启动大会后,地区立即进行全面动员,各县市纷纷召开启动暨待遇发放大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启动。
(二)强化数据信息管理
一是与自治区协调争取数据补录时间,使2010年系统数据与财务数据相一致;二是利用农忙时节,做好基础档案分类整理、装订,确保基础资料完整;三是地区对新农保财务管理进行了统一规范,统一了记帐科目,实行系统记帐和手工记帐双重管理,做到帐帐相符、帐款相符,确保个人帐户记实;四是初步规范了新农保经办机构与经办银行之间的工作衔接,完善数据、票据交换手续,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