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责任分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编制西昆仑塔什库尔干地区铁、铅、锌、铜找矿远景区“358”项目区的矿业权设置方案、新疆西昆仑塔什库尔干铁矿整装勘查区矿业权设置方案;地区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本行政内除“358”项目、整装勘查区以外的“第一、二类矿业权设置方案和第三类矿产矿业权”设置方案;各县市负责组织上报行政区域内“第三类矿产”矿业权设置方案及第一、二类矿产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建议。
(四)分步分类推进。对高风险勘查区域,要以整装勘查区为重点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对低风险勘查区域,根据资源赋存状况和地质构造条件,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按已有文件要求执行。对无风险矿种,由国家出资开展必要的地质工作后,直接编制采矿权设置方案。
(五)注重成果质量。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资源家底,把握资源特点,弄清开发条件,客观地分析矿业权设置及勘查开发利用现状与存在问题,夯实方案编制基础;要加强规划衔接,避免在方案与规划间出现矛盾现象;要合理划分勘查开采项目区与项目亚区,优化空间分区方案;要注重方案论证,保证现有矿业权调整重置方案合理可行和新立矿业权设置方案科学合理。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任务、内容、编制方法与要求参见55号文附件。砂石粘土等“第三类矿产”可适度放宽要求。
(六)严格编制单位资质。矿业权设置方案应委托有资质的地勘单位和矿山设计单位编制,地区级的方案编制单位应具有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
(七)严格审批程序和权限。矿业权设置方案应逐级审核上报,由具有审批权的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县市上报的“第三类矿产”矿业权设置方案、第一、二矿产类设置建议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地区国土资源局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领导小组组织审查,并纳入地区编制的矿业权设置方案中,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审。
(八)科学编制,抢抓时间。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要符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应符合县市区域内重点工程,如铁路、公路、水利、民生工程建设规划要求,在广泛征求发改、经贸、交通、草原、环保、水利等相关管理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矿业权人及利益相关人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划分探矿权采矿权区块,合理确定矿业权数量和规模。编制区域凡可能涉及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成矿地质条件的地区,严格落实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矿业权管理规定。各县(市)应于12月5日前完成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送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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