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开展喀什地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1]14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及其开发利用布局,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以下简称55号文)要求,行署决定全面开展全地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与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的意义
矿业权设置方案,是在矿产资源规划基础上,对某一区域(矿区、成矿带、行政区)内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和调整在时空上所作的详细安排和部署。它既是新设探矿权、采矿权的重要依据,又是对已有布局不合理的探矿权、采矿权进行整合的重要依据。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是以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矿产资源规划等为依据,充分利用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调查和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和既有地质矿产信息等资料,对矿业活动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举措,是科学设置矿业权的重要基础,是实施资源开发整合的重要前提,是“找出、管住、用好”矿产资源的必然要求。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抓紧抓好。
二、切实抓好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工作
(一)加强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地区成立喀什地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热甫卡提·努热合曼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周世伟 行署副秘书长
成 员:巩耀南 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严 钺 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刘开银 地区经信委主任
石绍桦 地区林业局局长
曾 毅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 磊 地区交通局副局长
郭建才 地区建设局副局长
路文波 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马小新 地区环保局副局长
阿布力孜·达吾提 地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买买提·卡德尔 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崔洪斌 新疆地矿局第二地质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巩耀南兼任,副主任由买买提卡德尔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喀什地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工作由行署牵头,地区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具体编制。
(二)理清工作思路。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要以国土资源部55号文为指导,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勘查开采空间分区为基础,以矿业权设置、调整和资源配置为核心内容,将重点放在矿业权能否设置、如何设置(包括在何地设置、何时设置)、以什么方式出让以及资源如何配置等矿业权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问题,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