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家庭服务业公益性岗位。公立老年公寓,根据业务需求,可以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社区家庭服务业信息平台可以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家庭服务业信息。
(四)发挥行业协会和社区的作用。积极推动家庭服务业协会组织建设。商务部门要积极牵头筹备家庭服务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在沟通政府与企业、规范行业行为、反映企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提高行业发展水平。支持协会组织承担家庭服务业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和运营管理任务,参与从业人员培训服务工作。
统筹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新建、改造居民小区要规划社区家庭服务业场所建设,将家庭服务站点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之中。加快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为家庭提供信息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互助志愿服务活动。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扶持家庭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
(一)鼓励各类人员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组织起来就业补贴;家庭服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在家庭服务业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自主创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人事劳动档案保管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高校毕业生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可按有关规定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家庭服务岗位补贴制度,拓展就业渠道,鼓励和扶持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家庭服务业;要落实刑释解救人员各项优惠政策,支持刑释解救人员参与家庭服务就业。
(二)扶持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发展、支持家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用足用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利用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和开展“省级家庭服务业创业援助计划试点”计划重点支持、扶持我市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家庭保洁、残疾人托养服务等中小型家庭服务业发展,支持家庭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对个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给予二年财政贴息,并可展期一年;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200万元,给予二年50%财政贴息,并可展期一年。对于创办、经营老年公寓等社会急需的家庭服务业,经市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办公室认证,优先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财政给予二年50%的贷款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