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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民生工程“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机构建设

市民政局

建设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新增项目

13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

向社会散居孤儿和集中供养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新增项目

14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

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为目标,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继续实施

15

农村五保供养

市民政局

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水平,确保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

继续实施

16

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市计生委

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建立奖扶(特扶)金标准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推进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全覆盖。

继续实施,扩大政策覆盖面

17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市残联

逐步提高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继续实施

18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市民政局

加快新建和改扩建标准化乡镇敬老院,建成内部设施齐全、管理规范、五保对象满意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服务体系。

继续实施

19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市发改委

对符合政策的农村水库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期限20年,并进行项目扶持。

2012年退出

20

光荣院建设

市民政局

以市为主建设1所标准化光荣院,安置床位100张。

2011年完成任务,2012年退出

21

社会(儿童)福利院建设

市民政局

2011年底,新建1个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新增床位60张。

2011年完成任务,2012年退出

医疗卫生类

   

2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市卫生局

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慢性疾病和重症精神病人管理、孕产妇保健、0-6岁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卫生监督协管等项目,逐步扩大服务人群、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新增项目

23

中心卫生院建设

市卫生局

开展中心卫生院急诊急救、手术室等业务用房的改建,以及污水处理、垃圾、配电等设施建设,添置和更新诊疗、办公等工作设备,开展全科医生培养、住院医生培训和业务骨干进修,提高中心卫生院的服务条件和服务能力。

新增项目

2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

市卫生局

通过改扩建、新建、购买等形式,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

新增项目

25

贫困残疾人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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