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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民生工程“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社会保障类。围绕老有所养目标,力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年提高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实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项目,继续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实现困有所济、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目标。
  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政府引导与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将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到2012年底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实现应保尽保。“十二五”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要达到40万人、108万人、33万人、32万人和25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85万人。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提升困难群体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由2010年的130元/月,提高到2015年的21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由54元/月,提高到110元/月;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率,五保人均供养由1700元/年,提高到2300元/年。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力争建成总数为1000张床位的老年公寓,维护和完善62所农村敬老院,农村敬老院床位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建成市级光荣院,孤老重点优抚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鼓励和扶持社会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积极探索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购买服务等新模式,逐步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需要。
  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救助力度。实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项目,向社会散居孤儿和集中供养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继续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奖扶(特扶)金标准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推进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全覆盖。
  (四)医疗卫生类。围绕病有所医目标,巩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新农合制度全覆盖,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到2015年将医保基金支付水平提高到70%以上。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计划,调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切实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基本全覆盖,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建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和普通门诊统筹,全面实现新农合“一卡通”和“异地结算”,逐步提高参保参合人员的医疗待遇水平,扩大政策受益面。到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水平提高到70%以上,参保参合率达到98%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扩大新农合受益面,使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实现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
  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慢性疾病和重症精神病人管理、孕产妇保健、0-6岁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卫生监督协管等项目,逐步扩大服务人群、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到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巩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强化中心卫生院建设,提高中心卫生院的服务条件和服务能力。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提供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进行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全覆盖,接种率达90%以上。
  完善医疗救助体系。调整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将白血病、尿毒症两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在医保报销后给予二次救助,切实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实施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继续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向特困精神病患者发放药费补助,对贫困儿童开展免费抢救性康复,解决0-6岁贫困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问题。实施健全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机制。
  (五)住房保障类。围绕住有所居目标,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解决我市城乡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
  加强廉租房和公租房保障。实行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加快建设廉租房和公租房,到2015年末新建廉租住房9700多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万多套,力争城镇住房保障的覆盖面达到20%。推进城市和工矿等各类棚户区改造,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多方筹措资金,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约6万户农村和采煤塌陷区农房改造任务。基本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扩大农村危旧房改造范围。重点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困难户的住房进行加固和重建,加快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从2011年起,采用修缮整治、改造扩建、拆除新建等不同类型,结合省农村危房改造和采煤塌陷区村庄治理等项目,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约6万户农村危旧农房改造任务(其中市沉陷办2011年至2015年计划完成采煤塌陷区农房改造25000万户)。
  加快采煤塌陷区居民搬迁安置。把采煤塌陷区居民搬迁安置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坚持“集中式搬迁、发展式安置、开发式治理”的综合治理思路,全面实施“6年任务、3年开工、4年完成”工作计划,建设采煤塌陷区搬迁安置标准化小区,推进搬迁村庄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城市化。逐步形成具有淮南特色的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模式,努力实现“生活城市化,生产多元化,生态资源化”的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市计划完成采煤塌陷区居民村庄搬迁“以奖代补”安置3万户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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