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指导思想
根据厦门岛内产业“退二优三”的原则,鼓励企业易地搬迁改造,按行业分类入驻岛外相关园区,在搬迁改造中获得新的发展。
3.发展方向
重点发展企业总部、企业研发中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二)湖里区
1.现状
2010年二、三产业生产总值比例为52.03%、47.97%。现有工业以电子信息、电力电器、飞机维修为主,主要集聚在火炬园、信息光电园、航空工业园区、湖里高新技术园等工业园区。近年来,在经济现代化的进程中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总部经济、研发中心、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得到发展。但在工业园区和原湖里工业区之外还分布着一些小企业,以及历史遗留下来的村级“工业区”。此外,由于厦门岛内人口承载力己近极限,用工量大的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生活、交通、医疗各项设施不能配套的难题。
2.指导思想
落实市鼓励新一轮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政策,鼓励企业搬迁到岛外,按行业分类入驻相关园区。鼓励已落户在火炬园、信息光电园、航空工业园等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进行产业升级,由加工制造为主转变到研发、营销、服务为主。
3.发展方向
重点发展企业总部、企业研发中心、工业设计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航空维修、现代物流、节能环保服务等。
(三)海沧区
1.现状
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中三次产业比例为0.58%、73.47%、25.95%。现有工业涉及化工、机械、有色冶金、医药、烟草、轻工、建材等诸多行业,主要分布在海沧新阳工业区、海沧南部工业园(含保税港区)、海沧排头船舶工业园、东孚工业园等工业园区。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工业发展的空间已越来越小。
2.指导思想
确立以工业为主导产业的原则。明确全区各区域的功能定位,增量工业用地严格按园区行业定位引导企业入驻;鼓励现有企业向专业化园区集聚。
3.发展方向
重点发展生物技术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以及机械加工型工业、现代物流、节能环保服务。
(四)集美区
1.现状
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中三次产业比例为1.62%、62.56%、35.82%。现有工业涉及机械、电子、有色冶金、轻工、纺织、建材、化工等诸多行业,近年来在新城建设过程中研发中心、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始发展。现有灌口机械工业园、后溪工业园、集美北部工业区、杏林工业区等工业园区。随着城市的发展,位于厦门老工业基地--原杏林工业区的企业需尽快实施搬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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