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11〕25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日
厦门市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推动我市工业经济转变发展方式,由生产型制造转变到服务型制造,在厦门“岛内外齐发展、二三产共推进”中合理调整我市工业空间布局,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现就按行业定位工业园区功能,建立按行业定位引导产业空间集聚的保障机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性和必要性
为实现“十二五”全市经济总量翻番,工业在“十二五”乃至今后若干年内仍然是拉动全市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但面临土地资源缺乏,以及因人口增长、城市建设对环境保护的压力,必须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开发的集约化;进一步明确各区域、各工业园区的行业定位;建立有效的政策引导机制和管理机制,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推动工业由生产型制造转型升级到服务型制造。
二、工作原则
一是岛内“退二优三”,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形象更新、产业转型,岛外“强二进三”,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及配套服务业的原则;二是岛内工业向岛外转移、企业在转移升级中逐步向专业园区集聚的原则;三是存量工业用地(岛外及岛内部分区域)尊重现状,增量工业用地按行业定位安排项目的原则;四是按照《厦门市“十二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发展行业,以及不同行业间对环境的要求及影响进行产业布局的原则。
三、各行政区的工业发展定位
(一)思明区
1.现状
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中三次产业比例为0.1%、19.4%、80.5%。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以来,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在城市建设发展的进程中逐步迁出,产业定位转变为以三产为主。在经济现代化的进程中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总部经济、研发中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迅速发展。现有制造型企业以光电和为社会服务的都市工业(食品加工、印刷等)为主,需要政府制定系统性的政策促进其搬迁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