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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超额完成今年节能目标的紧急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超额完成今年节能目标的紧急通知
(济政办发明电〔201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坚决有效措施确保超额完成今年节能目标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1〕129号)精神,进一步采取坚决有效措施,确保超额完成今年节能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抓好当前节能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节能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各项节能部署要求,创新思路,扎实推进,节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前三季度,全市万元GDP能耗降低3.1%,降幅高于全省0.34个百分点。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完成今年和“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仍面临许多困难,部分县(市)区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尤其是四季度属能耗较高的一个时期,部分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易出现反弹,完成全年万元GDP能耗降低3.7%的节能目标任务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节能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当前节能形势判断上来,统一到对节能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全力以赴抓好节能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节能目标任务,为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严格落实各项节能降耗措施
  (一)加强源头控制,抑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要把节能评估审查作为审批、核准项目的前置性条件,与能耗增量控制和节能预警调控结合起来,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加大能评审查监管力度,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管理,对今年新增的高耗能企业逐户进行审查,严格落实责任制,严肃查处针对“两高一资”类项目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深入实施市场化、常态化、科学化的调控机制。要严格执行“三不一对标一协商”原则和“六项调控标准”,认真分析测算全年能耗总量和余量,确定调控范围和程度。市里将确定一批重点用能企业,加强调度分析监测,实行周调度制度,根据全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重点用能行业能耗变化情况,适时适度启动节能预警调控。各县(市)区尤其是节能降幅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要针对辖区能耗增长过快的高耗能行业,明确调控压减的产量、用能量和用电量等,并落实到具体企业,督促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检修、轮休等措施,利用最后1个月左右的时间,切实把能耗降下来,确保完成今年节能目标任务,避免出现临时应急现象。对调控成效不明显,节能工作进展达不到要求的县(市)区,市政府将实行约谈县(市)区政府领导制度,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进一步督促做好节能工作,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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