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1〕1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办〔2010〕41号),设立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是主管全县文化、文化遗产、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体育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承接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
(三)加强体育公共服务,推进全民健身的职责,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文化遗产、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文化、体育、文化遗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文化遗产、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
(二)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体育、文化遗产、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文化、体育、文化遗产、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产业政策,培育文化、体育、文化遗产、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
(三)综合管理全县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文学、广播电视电影等艺术生产,重点抓好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制作管理和文化、体育、文化遗产、广电、新闻出版、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具有示范性的重大艺术和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