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责任分解。为确保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省将阶段责任目标分解到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各县(市区)。集中整治期间,省人口计生委、公安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妇联要指导挂钩联系的重点市、重点县,将责任目标分解到具体单位,工作落实到具体个人,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促检查。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期间,省“治理办”每个阶段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月向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115的设区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专题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汇总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项,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报告。对工作不落实、相关部门不配合的,各级“治理办”应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到位。约谈及督促工作落实情况报本级组织部门备案。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省、市、县(区)要认真研究制订并不断健全完善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省里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工作形势严峻的市、县(区),建立专题约谈工作制度,构建党政领导亲自抓、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考核评估。把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列入市、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具体考核评估办法由省人口计生委另行下发)。对工作重视不够、专项行动开展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批评,限期整改;对考核评估不过关的单位实行重点管理,责任人实行诫勉约谈;对工作严重滑坡的一票否决。
附件:福建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
福建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福建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 桦 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李 强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雍秀英 省人口计生委主任
杨 平 省卫生厅厅长
成 员:马照南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