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人口领〔2011〕1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省人口计生委、公安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妇联等省人口计生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福建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福建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人口宣教[2011]69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福建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专项行动以查处“两非”案件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全程服务、打击“两非”、统计监测等工作机制,形成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入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长效机制建设和工作制度建设,至2012年3月,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达到高出107部分下降15%的阶段目标(下降指标公式按国家考核评估试行办法)。
二、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整个过程中,应把握工作切入点,找准主攻方向,重点做好宣传倡导、查案办案、加强监管、完善机制等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宣传倡导,舆论引导
1、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协调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广泛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和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二是通过在相关部门的内刊、网站上开设专栏、制作宣传板报、编发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三是通过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集中曝光一批“两非”典型案件,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2、加强医务人员道德法纪教育。全面加强全省各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药品销售机构及有关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拒绝“两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