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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无锡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18.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完善市和市(县)、区两级消防培训体系,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社会消防培训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职业学校或培训中心,积极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检测及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产品研发等社会消防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受众率。各有关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本系统、本行业从业人员及管理对象的培训内容,各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根据国家消防职业标准的颁布实施情况,全面开展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消防控制室操作值班人员100%取得消防行业职业资格。

  19.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健全社会消防志愿者管理制度,加强志愿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志愿者工作绩效科学评价体系,强化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大力倡导社区就近消防志愿服务,重点面向独居老人、留守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针对性的志愿服务。加大对志愿者活动的财政支持,鼓励、支持对志愿者活动进行捐赠。

  (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水平

  20.健全基层消防工作机构。镇、街道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工作人员,保障消防工作经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检查。经济发达镇建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力争2013年底全部建成。充分利用公安派出所消防警务室、行政村和社区警务室点多面广的优势,配齐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加强消防监管和服务。

  21.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以下简称“两个《标准》”)达标活动,2011年,全市40%以上的镇(街道)和60%以上的城市社区(行政村)达标;2012年底前,全市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行政村)全部达标。全面落实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职责,建制村、城市社区明确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将消防安全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内容。发展城乡社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依托大型社区建设消防执勤点。建立区域联防和多户联防制度,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巡防工作,加强针对老幼病残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服务,坚决遏制家庭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加强城乡社区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治理各类企业、出租屋、人员密集场所、小作坊的火灾隐患,切实改善城乡社区消防安全条件。结合村庄布局调整和土地整治,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有效提升火灾防御能力。

  五、“十二五”时期消防重大建设项目

  (一)公共消防安全评估体系建设。建立以消防安全指标体系监测、区域(城市)或行业火灾风险评估、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定、消防力量发展评价等为主要框架,以研判消防安全管理形势、优化消防安全布局、促进消防力量建设、推进消防事业发展为主要目的的无锡特色公共消防安全评估体系,明确评估对象、要求、规则和实施频次、公布方式等,实现公共消防安全评估工作规范化、层次化、体系化。

  (二)综合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构建运转高效、安全可靠的一体化综合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覆盖各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延伸,联接各级应急管理有关职能部门,实现区域协同作战指挥、灾害现场图像实时传送、情报信息检索、网上灭火演练等功能。2011年,灭火应急救援中心完成系统建设任务;2014年底前,全市所有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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