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升市、县科技创新水平。围绕区域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推进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产业链示范,建立一批现代农业科技试点示范。加强新农村示范片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积极开展农民“双技能”培训,推进农村科技信息化建设,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推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促进项目、技术、资金、信息、管理等创新要素向农村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七、加大科技资源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聚集各方资源共同解决科技发展重大问题,形成层次合理、重点突出的科技发展新格局。
(一)加强国家和地方科技资源整合。完善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科技部的部省工作会商制度,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省院合作工作机制,推进部际共建绵阳科技城。加强与中央在川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的联系协作,发挥中央在川单位在人才培养、科研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优势,实现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势互补。
(二)加强军民科技资源的整合。发挥我省国防军工科技优势,推进军民创新资源整合,建立省与军工集团的科技合作联动机制,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产业投资、政策支持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强绵阳科技城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军民融合、优势互补的企业集团,形成特色鲜明的军地融合产业集群。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培育壮大航空航天、核技术应用、汽摩配套等军民融合支柱产业,建设中国特色军民融合促进经济发展的示范城市。推进成都民机产业基地、军民两用核动力研发基地、大型气动实验设施军民共建共享平台、中国(绵阳)军民融合技术交易中心、绵阳国家军转民科技园、绵阳和广元军转民示范基地、广元国家先进电子产品基地、泸州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等的建设,支持军工和四川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相互开放,实现科技资源共享。鼓励民用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对承担军品任务的企业进行重组,进入军品科研生产领域。
(三)加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围绕“引进来”,整合集成国际创新资源,针对节能环保、新能源、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先进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以及制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品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鼓励企业加强与国外高校、研究机构、科技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注重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强化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以建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等为重点,搭建合作创新平台,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促进国外先进技术和成果在四川转化。围绕“走出去”,开展双边或多边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高新技术和产品输出。培养一批高水平国际化科技人才,取得和转化一批重大合作研发成果;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科研活动国际化程度显著提高,企业利用国际创新资源、开发国际市场的能力显著增强。
(四)加强区域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与我国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重点在中医药、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领域形成紧密的科技合作关系,支持科技机构和企业进行联合研究,共享创新资源。推进泛珠三角、川渝等区域科技合作与交流,以科技资源充实、整合、优化与共享为主线,通过搭建资源共享的科技信息网络平台,互相引进企业、科研机构、中介机构、人才等,发挥比较优势,形成相互促进、优势互补、互通有无、资源共享、错位发展、互利共赢的格局,不断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八、培养和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把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摆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培养、引进和用好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核心,积极培育青年科技英才,造就一批科技创新团队,为建设创新型四川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突出培养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深入实施天府科技英才行动,以科技拔尖人才为重点,扶持优秀科研人才进入国家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促进领军人才成长;以国家“千人计划”和我省“百人计划”为依托,继续抓好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领域的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坚持在重大科研、技术攻关、产业创新、学术交流合作等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鼓励和支持人才引进及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示范等项目实施,营造留学、海归人员创新创业良好环境,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
(二)积极培育青年科技英才。依托省青年科技基金、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和各类科技计划,每年从全省遴选一批40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扩大资助对象范围,通过优先支持其主持重大科技项目予以重点培养,促进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实施四川省科技创新苗子工程,着眼青年科技后备人才培养,引导鼓励在校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依托有关科技园区和基地提供的创新创业平台,培育一大批富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科技创新创业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苗子。
(三)着力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其他相关科技计划中,加强对优秀创新团队发展的引导和支持。在重点战略性产业中,依托承担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机构,选择在事关行业重大和关键共性技术领域取得国际领先、获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研究团队,在前期课题完成后,通过持续委托计划任务予以支持。把全省的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省内最具吸引力的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加快造就一批优秀科技创新团队。
(四)统筹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紧扣我省六大高新技术领域及改造提升特色优势传统产业,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我省五大经济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需要,以及民族地区、秦巴山区、地震灾区、成渝经济区和天府新区建设的人才需求,建设一批专家服务地区,加强统筹城乡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全省人民切身利益和迫切需求的人口与健康、生态建设与环境治理、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民生科技信息服务等领域,加强服务民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基础研究科技人才队伍的培育,重视科技管理、科研辅助、科技中介、科技推广和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的科技管理队伍建设。
九、建立健全保障措施加强科技体制改革的统筹规划和系统推进,促进科技政策法规落实,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进步和创新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科技工作格局。
(一)完善推进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
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落实情况检查力度,努力把科技进步与创新纳入法制轨道。落实自主创新政策,重点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抵扣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自主创新政策研究,在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完善并逐步形成有利于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的政策支撑体系。